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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区域合作+同业生态合作 省级环保平台发展有新路?

时间: 2022-03-21 09:37

来源: 绿谷工作室

作者: 谷林

其中在南京建邺区合作建立前述的江苏省环保产业园,引入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有限公司等省环保集团三家子公司入驻园区,意图将其打造成年产值规模百亿元以上的一流园区;在苏州高新区,江苏省环保集团将与苏高新股份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与江阴高新区签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与无锡锡山区合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并形成了“锡山模式”……

这样的发展模式,被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类似于“ABO”模式[授权(Authorize)—建设(Build)—运营(Operate)]:由地方政府通过竞争性程序或直接签署协议方式进行合作授权,企业向政府方提供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服务,合作期满负责将项目设施移交,政府方按约定给予企业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

在直接与市县政府进行对接的同时,江苏环保集团也积极与一些富于根基和特色的当地企业进行合作,以实现产业链完善:2020年10月,与江苏水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021年6月,与金环环保科技股权投资基金签约;2022年1月,与膜技术和产品领先的苏科环保达成战略合作;2022年3月,子公司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公司与金山环保集团合资成立的江苏环工太湖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近10亿元,以建设环太湖绿色环保技术研创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环保高端装备基地。

省地区域合作+同业生态合作 或是省级环保平台最佳选择

在E20研究院固废产业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潘功博士看来,省级环保平台大多都是由各省国资委控股发起由城投公司孵化而成,在成立之初即多多少少整合了域内的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等运营型资产。而江苏省环保集团等由环保系统孵化而成的省级平台在发展道路上特别是起步阶段会略有不同,它们的主要业务建立在环保市场监管基础上,有更多社会责任及市场监管的承担。

今日,经中央批准,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科技创新局、社会责任局,以进一步推动央企国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体现了国家对于国有企业发展的导向和期待。

对于各省级政府来说,形成央地、省地的区域性合作,同时在省域内形成生态型合作或是做强、做优、做大省级(包括市县地方型)环保平台的可行路径之一。

作为一家市场化程度高、经济发达省份的省级环保平台,江苏环保集团具体能走多远,发展成什么样,尚不可知,但它的主动进取和模式探索或许可以为更多的省级环保平台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专家们认为,省级环保平台贴近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相比于市场化公司或者下级平台公司,更加理解省府的宏观及行业政策,更有效地贯彻执行政府政策。未来想要有更好的发展,省级环保平台或可以尝试与当地其他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技术型企业合作,以它们的技术和资源作为敲门砖,再结合自己的省级平台优势,在合作中学习,实现省内监管和技术资源的优势整合,以满足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需求,又有助于促进地方企业发展。

此外,也可以结合装备制造型国有企业共同开展环保设备研发、制造,或者结合其他产业的地方国有企业,共同开发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发展模式(EOD),为地方生态环境治理创造额外价值。在土壤修复领域,也可结合地产开发型的地方国有企业,探索土壤修复+地产商业开发模式,解决土壤修复资金问题。

根据中国水网的统计,迄今为止,几乎国内各省都已经建立了自己的省级环保平台。在日益严格的环境压力下,面对央企、其他国企,以及领先的市场化企业的竞争,省级环保集团或许有更多的发展路径可供选择,但整合省内资源进行合作,无疑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最佳选择。

前路或远,对于省级环保集团,我们或可以报以更好的期待。未来的产业竞争格局,似乎大局已定,但省级环保平台的发展,或许会为市场带来更多的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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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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