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环保局关于深入贯彻《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的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环保局《关于深入贯彻〈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迳与省环保局联系。
关于深入贯彻《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两年来,各地通过实施《条例》,促进了当地水环境保护工作。为更深入贯彻《条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依法齐抓共管
各级政府对辖区水环境质量负责,把环境保护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贯彻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的方针。
各市要将贯彻《条例》与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府[1999]74号)和《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落实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水质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不但要完成辖区内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而且要按期完成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江河湖库综合整治等任务。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各自在水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依法做好水质保护工作。
二、确定水质目标,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是实现水环境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积极保护、科学管理的基础各市要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及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水质保护规划和饮用水源保护规定,努力实现辖区内水域达到水环境功能标准。
区域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省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市和主要河段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近期COD总量控制方案见附表1、附表2)。各地应根据辖区污染现状及总量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各重点污染源实施总量核定。要把污染防治与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提倡清洁生产、生态农业和绿色消费。除坚决取缔《条例》规定的污染企业外,对那些布局不合理、威胁饮用水源的污染企业应实行关、停、并、转、迁。已超出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要按省定的期限制定分年度达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排污量,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区域水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重点工业污染源必须安装污水处理设施运转监视装置,并按要求完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三、综合防治水污染
(一)积极治理老污染源,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采取积极措施,治理工业污染源,在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后,仍要继续加强对工业污染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的监督管理,逐步实现所有污染因子达标排放。区域重点治理污染源名单(工业企业除外)见附表3.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按《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认真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对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水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经科学论证,并征求相关地区环保部门意见,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准建设、试生产和排污,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未达到规定水质目标的区域,不准建设增加水环境污染负荷的项目。确需建设的,必须经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先行削减本地区污染负荷再建设,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二)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各市要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政策、资金安排上优先给予支持和保证。要设立水质保护专项资金,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各地对列入《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和粤府[1999]74号文要求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要抓紧落实建设。未列入计划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各级政府要做好规划论证并组织实施。“十五”期间,所有设市城市都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到2002年底前各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40%以上;到2005年,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到2010年,所有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应不低于60%,广州、深圳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万人以上乡村及不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集水范围的开发区、旅游区、生活小区等,也应根据水质保护要求因地制宜,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区域近期与中长期城市污水处理重点计划项目见附表4和附表5.
(三)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改善污染严重区域水环境质量是实现总体水环境目标的关键,也是提高居民生存环境质量的直接体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坚决措施,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珠江广州段(广州—虎门)、汾江河、岐江河、天沙河、淡水河、深圳河、石马河(含观澜河)、东莞运河、肇庆星湖、惠州西湖等水污染整治,实现水质功能达标。各地应尽快制定具体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按《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和粤府[1999]74号文要求,依期完成上述区域水体综合整治。跨行政区域河流实现达标交接。
(四)采取坚决措施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水体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种养业的规划管理。各地要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整治,按“适当集中,达标排污”的原则,清拆所有无治污能力或位于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点),监督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建设和完善废水、废渣无害化处理设施,限期2001年底前达标排污,逾期的坚决关闭。
四、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各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对《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今后每年1月份向省环保局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水质保护情况,省环保局汇总后报省政府。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表1
珠江三角洲各市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吨/日
市名 CODCR 容量 1995年现状 2005年目标 2010年目标
广州 1109.8 626.3 870 940
深圳 29.8 122.7 120 120
珠海 151.1 84.9 105 120
江门 615.2 296.8 360 400
佛山 335.L 182.5 205 225
惠州 166.L 88.9 130 150
东莞 619.L 99.4 200 250
中山 284.2 88.L 180 220
肇庆 238.4 94.0 160 190
顺德 279.6 67.3 120 150
附表2
珠江三角洲主要河段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吨/日
市名 河段名称 水质目标 CODCR 容量 1995年现状 2005年目标 2010年目标
广州 流溪河 II~III 41.7 15.9 24 28
西航道 II~III 34.5 124.2 65 34.5
骝岗水道 III 4.5 2.2 2.5 2.6
前航道 III~IV 151.5 182.9 160 151
黄埔航道 IV 65 22.4 56 65
后航道 III~IV 155.5 155.8 155 155
增江 II~III 32.2 24.4 32 32
东江北干流 II~III 27.8 23.O 28 27.8
榄核河 II~III 8.3 6.7 7.6 8.0
焦门水道 III 35.6 22.6 26.7 28.7
沙湾水道(含紫泥河) II~III 32.8 7.L 8.0 8.4
市桥水道 III~IV 11.4 21.3 13 10
莲花山水道 IV~III 26 15 21
小虎西水道 III 24.L 15 20
狮子洋 III~IV 255.8 135 190
虎门水道 III~IV 144.5 75 110
洪奇沥 III 44.9 23 30
深圳 深圳河 IV 22.6 59.L 30 22.6
珠海 磨刀门水道 II~III 48.7 6.0 18 24
鸡啼门水道 III 43.6 28.1 41.5 44
虎跳门水道 III 17.9 10 13
螺洲溪 III 19.3 14 19
前山河 IV 5.9 24.8 7.5 5.9
江门 西江(含北街水道) II~III 193.5 61.7 86 98
江门河 IV 60.2 73.0 63 60
天沙河 III~IV 4.5 16.2 8.4 4.5
礼乐河 IV 34.8 40.1 36.4 34.8
潭江(石咀~三江口) II~III 131 64.5 74 78
银洲湖 III 55.3 27 38
石板沙水道 III 63.5 30 40
睦洲水道 II~III 54.5 11.1 21 29
虎跳门水道 III 17.9 11 14
佛山 西江 II~III 188.6 61.6 86 97
北江 II~III 30.2 7.4 15 21
顺德水道 II~III 25.7 9.5 20 25
东平水道 II~III 69.5 47.4 58 64
佛山水道 IV 6.9 48.3 15.L 6.9
陈村水道 III 2.4 2.6 2.5 2.4
西航道 11~III 8.9 5.7 8.4 8.9
惠州 东江 II 102.5 43.9 86 102
西枝江 II~III 25.8 45.8 29 26
东莞 东江 II 8.L 4.7 6.1 72
东江北干流 II~III 27.8 22.3 27.8 27.8
东莞水道 II~III 42.2 13.6 35.5 42
东引运河 III 13.2 36.8 19 13
倒运海水道 III 31.3 17.L 27 31
狮子洋 III~IV 255.7 113 150
虎门水道 III~IV 144.5 64 85
中山 西江(合古镇水道、磨刀门) II~III 73.4 42.8 65 70
小榄水道 III 67.7 31.8 50 67
鸡鸦水道 III 66.6 23.6 33 40
上沙沥、黄圃沥、
黄沙沥 III 12.8 5.2 9.5 12
歧江河 IV 18.9 55.4 30 19
洪奇沥 III 44.8 20 27
肇庆 西江 II~III 222.6 79.0 145 178
绥江 II~III 15.8 10.3 15.6 15.8
顺德 甘竹溪 II~III 14.5 7.5 10
顺德水道 II~III 39.6 14.4 20 30
李家沙水道 III 23.0 1.4 11.5 16
东平水道 II~III 2.7 2.5 2.5
容桂水道(含东海水) II~III 147.2 33.3 40 45
桂洲水道 III 3.9 1.7 3.1 3.9
陈村水道 III 2.4 2.6 2.4 2.4
潭洲水道 II~III 3.7 1.8 3.1 3.7
顺德支流 III 32.2 12.1 25.5 32
海洲水道(古镇水道) II~III 10.4 7.0 8.0
附表3
珠江三角洲重点治理污染源名单(工业企业除外)
序号 污染源名称 序号 污染源名称
一、广州市 41 惠阳裕华饮食服务公司
1 广州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42 惠阳市康城酒店
2 中国大酒店 五、东莞市
3 广州畔溪酒家 43 广彩城酒店
4 广州天龙大酒店 44 金湖酒店
5 广州丽都大酒店 45 长安大酒店
6 广州酒家 46 银城酒店
7 广州云山大酒店 47 华侨大酒店
二、深圳市 48 东莞宾馆
8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49 金凯悦大酒店
9 深圳联城酒店 50 太子酒店
10 新都酒店 51 厚街镇万寿宫大酒店
11 深圳香格里拉大酒店 52 东莞山庄
12 深圳柏豪酒店有限公司 六、中山市
13 深圳竹园企业有限公司 53 中山市中国旅行社
14 深圳阳江酒店 54 中山市小榄大酒店
15 深圳市帝豪酒店 55 中山市固力大酒店
16 深圳市晶都酒店 56 中山市富洲酒店
17 深圳市丽都酒店 57 中山国际酒店
三、珠海市 58 中山市京华酒店
18 珠海宾馆 59 中山市海港大酒楼
19 珠海君悦来酒店有限公司 七、江门市
20 银都酒店 60 新会市新会酒店
21 海湾大酒店 61 新会冈州宾馆
22 石景山酒店 62 大观园酒楼
四、惠州市 63 星都大酒店
23 惠州市玉滩宾馆 64 华侨大厦
24 惠州市金叶大酒店 65 丰泽园饮食娱乐有限公司
25 丰湖大酒店 66 名流山庄
26 惠州丽都宾馆 67 华宝大酒店
27 惠州宾馆 68 假日酒店
28 龙门县景新酒店 69 潭江大厦
29 惠阳市鲁惠大酒店 70 开平大厦
30 龙苑大酒店 71 金山度假村
31 惠州市西湖大酒店 72 侨园宾馆
32 惠州君豪大酒店
八、佛山市
33 惠阳百老汇酒店 73 三水宾馆
34 博罗县丽晶酒店 74 高明市皇家银海大酒店
35 中海酒店 75 南海市尖东酒店
36 惠阳市南都大酒店 76 南海新世豪娱乐公司
37 惠阳县银城大酒店 77 佛山石湾大酒店
38 惠州市乐都宾馆 九、肇庆市
39 大亚湾海洋城海洋酒家 78 肇庆假日酒店
40 惠东县华侨宾馆
附表4
珠江三角洲城市污水处理重点工程近期计划
序号 所在市 项目名称 建设时期(年) 设计规模(万吨/日) 投资(万元)
1 广州 猎德污水处理厂二期 -2001 22 44000
2 沥滘污水处理厂一期 -2O03 30 10L000
3 西朗污水处理厂一期 -2002 20 60000
4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三期 -2003 20 87900
5 市桥污水处理厂 -2002 10 40000
6 深圳 罗芳污水处理厂二期 -2001 25 35000
7 盐田污水处理厂 -2002 12 50000
8 宝安固戌污水处理厂 -2O05 24 33000
9 观澜污水处理厂一期 -2003 6 32000
10 横岗污水处理厂一期 -2003 10 12000
11 龙华污水处理厂一期 -2005 10 25000
12 污水排海工程 -2005 73.6 98000
13 珠海 拱北污水处理厂扩建 -2001 8 20000
14 香洲污水处理厂扩建 -2002 12 24000
15 中山 中山市市区污水处理厂 -20O5 10 22000
16 江门 江门文昌沙污水处理厂二期 -2005 5 900O
17 新会城市污水处理厂 -2005 8 15967
18 台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05 8 17000
19 开平污水处理厂 -2005 5 18000
20 鹤山第二污水处理厂 -2005 5 600O
21 惠州 梅湖污水处理厂二期 -2000 10 2O000
22 罗阳镇污水处理厂 -2002 2 4000
23 惠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2005 5 9000
24 惠东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2005 5 9000
25 佛山 东鄱污水处理厂 -2002 10(首期5) 18000
26 平洲区污水处理厂 -2005 2.5 10000
27 桂城污水处理厂 -2005 5 10000
28 三水城区污水处理厂 -2002 5 10000
29 高明市污水处理厂 -2005 11 22000
30 东莞 范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一二期 -2004 20 24700
31 肇庆 肇庆市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 -2005 5 850
32 鼎湖污水处理厂 -2005 5 4500
33 高要市污水处理厂 -2005 8 16310
34 顺德 大良污水处理一厂 -2005 6 12000
35 容桂污水处理厂 -2005 2.5 6000
36 北滘污水处理厂 -2005 2.5 6000
附表5
珠江三角洲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中长期计划
序号 所在市 项目名称 建设时期(年) 设计规模(万吨/日)
1 广州 沥滘污水处理厂二期 -2010 20
2 猎德污水处理厂三期 -2010 22
3 西朗污水处理厂二期 -2010 2O
4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010 9
5 深圳 福田污水处理厂 -2010 20
6 布吉污水处理厂 -2010 10
7 珠海 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 -2010 25
8 中山 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 -2010 40
9 江门 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 -2010 6O
10 惠州 太阳城污水处理厂 -2010 14
11 大亚湾污水处理厂 -2010 64
12 惠东污水处理厂扩建 -2010 15
13 佛山 石湾污水处理厂 -2010 5
14 城西污水处理厂 -2010 12
15 敦厚污水处理厂 -2010 6
16 其他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 -2010 30
17 东莞 莞城污水处理厂扩建 -2010 20
18 厚街污水处理厂扩建 -2010 5
19 虎门污水处理厂扩建 -2010 5
20 长安镇污水处理厂扩建 -2010 5
21 沙田污水处理厂 -2010 5
22 其他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 -2010 10
23 肇庆 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 -2010 15
24 顺德 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 -201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