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0-04-16 09:49

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

(三)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干扰监测活动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编辑:李丹

0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17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