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8 10:19
来源:北京生态环境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10月-2020年3月,北京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9.6%,是“2+26”城市中唯一进入“40+”的城市;重污染天数8天,同比减少1天,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指标。自2017年国家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以来,北京市已经连续三年完成秋冬季攻坚任务,且PM2.5平均浓度持续保持“2+26”城市最低。
为继续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2019-2020年北京市围绕秋冬季攻坚各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强力推进措施落实。在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周边省区市的协同共治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持之以恒,常态化推进重点领域攻坚治理
北京市围绕机动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一微克”行动,持续开展攻坚治理。
针对机动车污染,自2019年7月起,在北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平稳实施国六(B)标准;2020年1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轻型汽油车全面执行国六(B)要求。与国五标准相比,重型车两项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限值分别加严77%、67%;汽油车碳氢等污染物限值加严40%-50%。全面实施国三柴油货车全市域限行政策,对提前淘汰的车辆给予财政补贴,2019年共淘汰国三柴油货车4.27万辆。制定出台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纯电动出租车更新奖励等鼓励政策,推动行业车辆电动化,2019年全市累计推广纯电动汽车7.5万辆,纯电动汽车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开设矿建材料铁路进京专列、建设建筑砂石绿色基地,砂石料、水泥、商品车等“公转铁”比例大幅提高。
针对扬尘污染,出台《北京市扬尘管控工作意见》,构建行业分管、属地落实的扬尘管控责任体系。初步建成覆盖各类施工工地的3600余套视频监控系统,完善非现场执法科技手段。每月对平原区1800余条道路进行道路尘负荷监测,结果按区、街乡镇、道路分别进行通报,压实“最后一公里”责任。对扬尘违法行为严肃处罚的同时,行业部门利用约谈、通报、扣分、纳入“黑名单”等方式实施联惩,提高违法成本。
针对挥发性有机物,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全市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399家、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393家。强化提标改造,59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52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完成汽车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等行业6000余家企业核发。完成1.8万家餐饮企业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整治。
冬病夏治,持续推动能源消费清洁化
秋冬季供暖带来的污染排放量大,是历来秋冬季空气质量较差、重污染多发的重要原因。为此,北京市长期坚持能源清洁化战略,经过20余年的努力,特别是2013年以来大规模、高强度的燃煤锅炉、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后,北京市已经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
为进一步降低燃煤影响,2019年,北京市自我加压,因地制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以延庆区重点地区周边村庄和条件允许的山区为重点,完成126个村、4.1万农户“煤改清洁能源”;全市已累计约115万户实现了清洁取暖。对尚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村庄,约23万户农户,继续实施优质燃煤替代,保障了户户有优质燃煤使用。同时,加大供暖季期间清洁采暖用电价格优惠,严防散煤复烧,巩固“无煤化”治理成果。
目前,全市年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到250万吨以内,优质能源消费比重达到97%以上,燃煤污染的特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浓度已连续3年保持个位数,远优于国家标准,燃煤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对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发挥了积极贡献。
区域协同,精细化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应对
近年来,北京市空气质量虽然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但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时有发生,影响了公众的蓝天获得感。
2019年9月,北京市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在《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坚持“减排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差异化管理、突出实效”,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根据企业治污水平,对16个排放量大的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管理,更新细化1700家左右企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完善“一厂一策”减排措施方案,增强措施的精准性,实现重污染期间污染物浓度“削峰降速”,杜绝减排措施“一刀切”,实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双赢”。
下一步,北京市将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下,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继续深入实施“一微克”行动,以重型柴油车、扬尘、生产生活源为重点领域,以秋冬季为重点时段,坚持本地和区域协同,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尽最大努力改善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