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5 10:55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真空瓶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于2020年5月20日前反馈。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真空瓶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于2020年5月20日前反馈。
为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真空瓶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警告:挥发性有机物属易燃物质,其中部分属有毒物质,配制标准样品和保存时应注意安全。在有可能发生爆炸的环境采样时,要特别注意采样仪器和操作的安全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乙烯等42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其它挥发性有机物如果通过方法适用性验证,也可采用本标准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1.0 mL时,方法检出限为0.2 mg/m3~3 mg/m3,测定下限为0.8 mg/m3~12 mg/m3(详见附录A)。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真空瓶/气袋采样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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