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8 09:36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
(七)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
20.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同一区域内要统一应急预警标准;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案,做好监测和会商,各相关市州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气象局配合)
21.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八)夯实大气环境管理基础
22. 完成全省大气污染成因及治理攻关项目。完成本地区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和源清单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奠定科学治污的基础。(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3. 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依据市、县人民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主,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总方针,进一步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排查摸底,联动执法、考核问责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大气办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加大调度分析力度,强化月度通报预警,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指导市州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统筹用好中央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基础上,各地要加大投入,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倾斜,重点支持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大气监管能力提升等方面。同时,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带动一批治理污染的重大项目,解决一些制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三)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预警通报和约谈问责制度,对一季度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市州,省大气办将进行约谈;对上半年空气质量严重下滑、重点工作推进严重滞后的市州,实行领导包抓,并报请省政府约谈市州政府负责同志;对全年未完成目标任务、影响全省进度的市州,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省上每月在省内主流媒体上发布全省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红黑榜”,把改善幅度排名前3位的县市区纳入“红榜”,反弹幅度排名前3位的纳入“黑榜”,对连续三次进入“黑榜”的县市区所在市州政府致函预警并抄送其他市州政府。预警后的次月仍进入“黑榜”的,对该县市区和其所在市州实行约谈。
(四)强化信息公开。每月在中国·甘肃网站、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甘肃日报》等主要媒体上发布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各市州依托全省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按月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重点监控企业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
(五)坚持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倡导文明、低碳、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大气环境监管,营造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良好氛围。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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