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1 10:00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为落实《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监测函[2021]435号)要求,加强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体系建设,支持试点城市监测评估试点工作,保障重点温室气体监测数据准确可比,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编写了《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要求(试行)》、《环境空气甲烷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要求(试行)》、《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标准气体高精度光谱法定值技术要求(试行)》,请予以参考。上述三项技术要求是目前开展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的质量基础,是前期阶段性工作的成果,后续将根据工作进展进一步完善。
《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要求(试行)》
本技术要求为首次发布,将根据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监测量值溯源工作进展适时修订。如有相关标准或计量规程/规范发布,则以标准或计量规程/规范要求为准。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的量值溯源,规定了环境空气二氧化碳计量基准的用途,基准所包括的全套基本计量器具,借助基准标气、二级标气、三级标气、四级标气,由计量基准经过计量标准向工作计量器具传递二氧化碳浓度量值的方法和程序,以及量值传递时的扩展不确定度。在开展校准时,也可作为量值溯源的依据。
《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要求(试行)》.pdf
《环境空气甲烷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要求(试行)》
本技术要求为首次发布,将根据环境空气甲烷监测量值溯源工作进展适时修订。如有相关标准或计量规程/规范发布,则以标准或计量规程/规范要求为准。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环境空气甲烷高精度监测的量值溯源,规定了环境空气甲烷计量基准的用途,基准所包括的全套基本计量器具,借助基准标气、二级标准气体、三级标准气体、四级标准气体,由计量基准经过计量标准向工作计量器具传递甲烷浓度量值的方法和程序,以及量值传递时的扩展不确定度。在开展校准时,也可作为量值溯源的依据。
《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标准气体高精度光谱法定值技术要求(试行)》
本技术要求为首次发布,将根据城市温室气体定值工作进展适时修订。如有相关标准或计量规程/规范发布,则以标准或计量规程/规范要求为准。
本技术要求提出了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标准气体高精度定值的技术要点,包括定值系统组成、定值系统各环节性能要求、定值方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障等。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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