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7.1日起实施!北京市《恶臭气体监测仪校准规范》全文

时间:2023-07-26 11:39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恶臭污染物与VOCs组成的废气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在我国,恶臭异味投诉占全部环境类投诉的20%以上,占大气环境投诉比例近50%,恶臭异味作为人们身边的环境问题,受到的关注日益增加。

为规范恶臭气体监测仪的校准工作,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恶臭气体监测仪校准规范》(JJF(京)115-2023)。该规范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本规范为首次制定。

093516241.png

规范全文

 

 

 

 

 

 

 

 

 

 

 

 

 

 

 

政策原文:恶臭气体监测仪校准规范.pdf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