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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

时间:2023-08-11 10:52

来源: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监督帮扶。加强主动服务,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县区政府和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环保设施用电监控、无人机、走航车、激光雷达等科技手段,加强远程监督,既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又做到对违法企业精准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到位、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强化政策引导。积极融入京津冀、汾渭平原、太原及周边“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应急预警,统一实施减排。完善清洁取暖财政资金支持和价格政策,确保政策的延续性,巩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成效,防止出现散煤复烧现象。积极争取并合理使用上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集中用于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

(五)强化考核督察。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序时进度、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县区,及时下发预警通知函。对重点任务进展严重滞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大气环境问题突出、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县区,组织开展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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