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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650元,罚款10万!

时间:2023-12-26 09:58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近期,湘西自治州某机动车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被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650元,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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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7日,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机动车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的一份检测报告采用方式方法存在错误,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根据线索,湘西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综合研判:一是怎样认定检测方法错误;二是检测方法错误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是否属于虚假检验报告。为尽快找到违法证据,办案人员认真细致翻阅各类资料,咨询相关专家,打开了案件突破口。

经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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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车辆燃料种类为柴油,车轴数为2,驱动方式为4×2后驱后驻车,根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中规定该车应按“加载减速法”进行检测,排气污染物检测项目为轮边功率、烟度、氮氧化物、发动机转速。而该检验检测公司在对该车进行检测中,违反规定采用“自由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项目为发动机转速、烟度,检测方法不一致,导致减少了检测项目,不符合国家规定。

根据调查核实,该检测机构具有正规资质,三名审核人员都有检测资格证,检测报告经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多次审核后最终核发,由此认定具有主观故意性,最终确定了违法行为,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来,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以机动车检测机构为重点,深入推进打击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自6月起,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交警大队共同开展车检机构专项联合抽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技术专家,对抽取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有8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被处罚,罚款共计9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979万元。

延伸阅读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属于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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