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省厅发文:符合9种情况之一被认定为“未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时间:2024-02-26 09:42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为进一步规范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自3月1日起实施。



640.png

全文如下: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