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1 09:38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七)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专项资金,对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施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八)推动运输车辆船舶更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利用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对新购置符合规定的新能源公交车(含BRT公交车),按照计税价格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台最高补助15万元;对新购置符合规定的农村客运车辆,按照计税价格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新能源车辆每台补助上限为10万元,非新能源车辆每台补助上限为5万元;对购置农村水路客运船舶按照计税价格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船补助上限为200万元。2024年,更新新能源公交车400辆左右,2025年至2027年结合财政补贴状况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持续更新。(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九)加快交通设施设备更新。推动公路、港口、民航机场等设施设备更新。利用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对新建公交场站充电基础设施,按照审查报告中建安费的20%为上限给予补助,单个充电桩补助不超过2万元且需单个充电桩功率不低于40千瓦;对新建陆岛码头岸电设施,按照设备购置费的4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套设备补助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十)推动农机装备更新。利用中央及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对购置规定范围内的农业机械,按照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30%的比例给予定额补贴。持续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7种农业机械实行定额补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其他5种农业机械按照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30%的比例给予定额补贴。到2027年,支持购置更新农业机械35000台(套)。(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十一)推动渔业设备更新。利用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等惠渔补助资金,加快推动木质渔船退出,加强钢质及其他新材料渔船发展。对近海捕捞渔船更新为钢质或其他新材料渔船的,给予不超过更新费用30%的资金补助,且不超过分档补助上限。到2027年,完成淘汰木质老旧渔船(设备)2000艘(台、套)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十二)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围绕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到2027年,利用省“双一流”建设资金,推动全省一流学科更新先进科研教学仪器设备,着力建强一流学科,省属公办本科学校仪器设备总值年平均增幅不低于5%;利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动30所左右高校持续更新职业教育实训设备,省属公办高等职业学校仪器设备总值年平均增幅不低于10%。用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资金,推动各市持续更新基础教育阶段通用设备、教学实验设备等,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仪器设备值不低于2500元。(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三)推动文体旅设施设备更新。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专项资金,对观光游览设施、演艺设备、游艺游乐设施、文旅数字智能化设备、高清超高清设备、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相关保护管理监测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鼓励体育场馆运营主体积极进行设备更新,对符合条件并入选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竞赛场地的冰雪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给予奖补。(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
(十四)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专项资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以及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供电、消防、安防等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2人间和3人间病房占比达到75%以上。(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三、着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十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利用中央节能减排补助等专项资金,在规定期限(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注销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购买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十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利用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省商务发展等资金,对季度零售额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家电以旧换新零售额增量每达1000万元,给予6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季度获得奖励上限为200万元、每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结合“乐购辽宁、惠享美好”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市发放家电消费补贴,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省级给予适当支持,其中,2024年省级在一定额度内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配套支持;对规模以上的家电等消费类展会和活动的场地租赁、宣传推广等保障性支出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十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利用省商务发展等资金,组织开展“辽宁房产·家居联动促销百日活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拓展智能家居新型消费应用场景。鼓励企业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着力推动回收循环利用
(十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支持“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支持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智能分类回收设施、数字化回收平台建设。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专项资金,对回收设施建设、废旧装备再制造等项目予以支持。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达25万辆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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