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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正式启动 率先开展全国首批跨省域排污权交易

时间:2024-06-20 11:17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

2024年6月6日,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签约仪式及成果发布活动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启动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试点区域(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安徽广德)8家企业,浙江天梅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上骅涂装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飞索电磁线(上海)有限公司,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苏州世佳纺织印染涂层有限公司,恒颢光电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统一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首批跨区域排污权交易4笔,交易量13.257吨,总金额15.89万元。

上海市、浙江省党委主要领导,生态环境部、三省一市政府主要领导,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活动,对平台的启动和首批长三角跨区域排污权交易表示祝贺。

建立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作出的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浙江省充分发挥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先行优势,负责牵头推进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2022年以来,在生态环境部牵头协调下,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签订《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备忘录》,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共同组建成立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专班,先后召开2次工作专班会议和6次技术对接会,持续推进试点工作。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方案》《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共同研究制定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价格文件,为长三角跨区域排污权交易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专班研究部署,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建设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平台涵盖门户网站、二级市场交易管理系统、交易大厅、交易指数等多项功能,数字赋能长三角跨区域排污权交易。

下一步,三省一市将以此次重要活动为新的起点和契机,继续深化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不断迭代升级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致力构建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长三角一体化排污权交易市场,更好发挥市场在生态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力推动治污减排、改善环境质量、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发展方式,助力实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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