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8 13:57
来源:中国固废网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制定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全省新建(含搬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到 2025年底前,全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2027年底前,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厂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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