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15 14:05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66-2024)。
修订有组织排放限值:对部分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进行了修订,如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常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了调整,使其更加严格,以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增加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的有组织排放限值,如增加了油雾的有组织排放限值,填补了之前标准在这方面的空白,使对工业炉窑污染物的管控更加全面。
增加无组织排放限值:明确规定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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