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5 09:33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三是构建科学全面的评价标准体系,不仅修订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还要同步修订配套的监测、评价等技术规范,整体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管理水平。
谢谢!
多措并举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污染问题(答问七)
南方都市报记者:近年来,噪声污染、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越来越强烈的一类环境问题,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的“要下大气力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问题”。请问生态环境部在解决噪声污染、餐饮油烟、恶臭异味问题上有哪些考虑和打算?谢谢。
李天威:感谢你的提问。噪声、餐饮油烟、恶臭,这些老百姓家门口的污染跟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连,我感觉解决起来有两难。
一是这些问题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利益,涉及到的主体多样,监管部门职能交叉,管理难。
二是这些污染具有瞬时性、局域性的特点,监测数据与群众的实际感知存在“时差”,标准的认定跟老百姓的体验也有“温差”,不仅执法难,技术上、手段上也很难。
所以近年来,我们为了解决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我们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的行动计划》。
一是坚持民生为本。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噪声治理“千件万户”投诉典型案件调度,一共调度了1600多件,受益群众50多万人。推动打造“消除杂音、睡的安心”的宁静小区,全国目前已建设完成宁静小区2132个。推广“静音车厢”,在京沪、京广等铁路线路已有99列静音列车在飞驰。
二是坚持制度强基。指导地方进一步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管职能,全国338个地级市(不含三沙市)中已经完成了283个。近20万家工业企业已经实现了噪声“持证排污”,年内全部28万家工业企业将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北京、江苏等11个省份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超过了860平方公里。
三是坚持科技赋能,推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完成了4005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施城市噪声地图应用试点,配套建设监测设备300余套。定向音响、多功能智能杆等设备在社会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应用已经较为普遍,基坑气膜、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技术在降低建筑施工噪声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对于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扰民的问题: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在《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多项重要文件中都提出了推动解决餐饮油烟、恶臭等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措施和要求。同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推动餐饮油烟、恶臭标准的制修订,使解决投诉问题有法可依。
二是强化帮扶指导,持续组织开展重点问题的督办,定期调度重点投诉的办理情况,督促地方及时解决问题,指导地方建立本地区的督办机制,针对急难问题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帮扶。2024年筛选了61个群众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督办,根据相关数据,案件投诉的数量从5000余次下降到200次左右,惠及约20万人。
三是强化宣传引领,我们组织建设典型案例库,收集了全国211个餐饮油烟、恶臭污染防治的典型案例,通过网络、报刊、图书等形式开展宣传,给地方政府和企业因地制宜的开展工作做好宣传和指导。
接下来,我们会把噪声、餐饮油烟、恶臭这些老百姓家门口的烦心事作为我们的心头事,持续的优化、强化上述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积极的固化、谋划能落地、好操作、有成效的制度机制,努力把老百姓家的事办到家。
谢谢。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答问八)
瞭望记者: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能否介绍下文件的亮点,有哪些新的部署和要求?
李天威:谢谢你的提问。一直以来,危险废物都是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也是生态环境部门监管的重点。为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效能、优化利用处置方式、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以推进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和严格管控填埋处置量占比为抓手,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工作目标,要求到2026年,全国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到2027年,全国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基本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到2030年,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指导意见》从“收”“用”“建”“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我挑取一些重点向大家做个简要介绍。
在“收”的方面,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转运效率,遵循就近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特别是针对小微企业,要深化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推行“网格化”收集模式,明确废物种类、服务对象和服务地域范围,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应收尽收。针对医疗废物,优化偏远地区收集处置方式,依托较大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转运点,集中收集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推广“小箱进大箱”模式。
在“用”的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要促进危险废物再生利用,推广危险废物利用先进技术,推动健全危险废物循环利用体系。深化“无废集团”“无废园区”建设试点,引导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和工业园区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推动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简化手续,减轻负担。
在“建”的方面,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存在不平衡问题,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医疗废物等传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总体充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部分废盐等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针对这个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统筹规划建设特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补齐不平衡短板。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定期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状况公告,引导经营主体理性投资,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完善处置结构,新建危险废物单套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
在“管”的方面,强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环境监管,逐步限制通过利用、焚烧等处理方式可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充分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紧盯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三个环节,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推行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强化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二维码全过程跟踪信息化管理。《指导意见》强调推进分级分类管理,构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底图”,明确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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