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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

政策类型 指导文件,产业政策,规划文件 颁布日期 2016-09-14
发文单位 国务院
文件号 国函〔2016〕161号
关键词 国务院 生态功能 生态
摘要 国务院发布原则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的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旗)名单,并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合理调控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内容和边界,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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