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 《上海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24-09-13 11:00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9月12日发布《上海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计划到2025年底前,备煤、炼焦、熄焦、焦处理等生产环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气精制、化学产品深加工生产环节力争完成60%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到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前,进一步削减焦化企业排放总量。

上海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推进本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源头管控、全过程控制、分步实施”的原则,对本市焦化行业所有生产环节实施升级改造,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物料产品储存运输,分门别类提出指标限值和管控措施,实现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幅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工作目标

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焦联合企业,要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到2025年底前,备煤、炼焦、熄焦、焦处理等生产环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气精制、化学产品深加工生产环节力争完成60%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到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前,进一步削减焦化企业排放总量。

三、工作要求

对照《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关于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对焦化企业所有生产环节(备煤、炼焦、熄焦、焦处理、煤气净化、化学产品深加工等生产环节,以及物料产品储存运输)实施升级改造,达到相应控制指标和管理要求。具体指标限值和控制措施见附表1-5。

四、主要措施和任务

(一)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严禁新增焦化产能,不再新建(含本市迁建)焦化项目,到2025年底,实现焦化行业产能规模控制在553万吨。列入淘汰退出计划的企业或设施不再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二)加快推进现有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控制。对照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因厂施策,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稳步推进改造项目实施。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焦联合企业,要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实施超低改造。2024年底前,宝武碳业完成煤气精制、化学产品深加工生产环节工序焦化企业有组织超低排放预评估工作,对标对表完成有组织焦化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清单确定、明确改造技术路线。2025年底前,宝钢股份完成三期焦炉6A6B炉超低排放提标改造和炼焦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备煤、炼焦、熄焦、焦处理等生产环节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宝武碳业完成现有管式加热炉烟气脱硫脱硝60%改造任务,完成废气有组织排放口监测条件规范化等超低排放改造。2027年底前,宝武碳业完成管式加热炉安装在线监控等所有有组织超低排改造。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2024年底前,宝武碳业完成焦化企业煤气精制、化学产品深加工生产环节无组织超低排预评估工作,对标对表完成焦化企业无组织超低排改造项目清单、确定改造技术路线。2025年底前,宝钢股份完成炼焦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宝武碳业完成沥青焦皮带通廊全封闭60%的超低排放改造。2026年底前,宝武碳业完成现有生产装置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改造、废水区域封闭改造。2027年底前,宝武碳业完成沥青焦皮带通廊全封闭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空气微站、VOCs子站、视频监控和全厂无组织管控等平台建设。优化和规范货车运输路径,强化车辆和现场管理,进一步减少道路扬尘。

物料产品储存运输。进出焦化企业的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者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5%;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汽车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鼓励车辆更新时采用新能源汽车。厂内运输车辆应满足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要求应及时更新。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三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危化品运输等特种车辆可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

(三)统筹推进焦化行业协同减污降碳

鼓励企业在超低排放改造时统筹开展减污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积极探索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工艺技术,到2025年,完成全部焦化产能清洁生产改造。引导焦化产业链向下游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延伸。鼓励采用蒸汽加热或电加热替代煤气管式炉,推广应用干法熄焦、上升管余热回收、循环氨水及初冷器余热回收等减污降碳技术。严格执行焦化行业能源消耗限额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焦炭产能清零,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采取焦炉煤气高效综合利用措施,加强煤气管网生产调度管理,提高煤气利用率。

(四)依法依规推进焦化企业全过程管理

严格焦化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不能按证排污的,实施限期治理。

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可通过全面加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等方式自证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包括以下措施:主要排放口和燃用煤气的管式炉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验收,焦炉烟囱(含热备烟囱)增加非甲烷总烃和氨排放自动监测;主要生产装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重点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关键点位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设全厂环境管控平台,记录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相关监测监控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清洁运输情况;自动监测、DCS 系统等数据至少保存五年以上,高清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定期巡检工作机制,加强炉门清理与泄漏修复管理,根据产尘点距离合理设置捕集装置。采取合理控制脱硝剂用量,优化反应温度、反应区间和停留时间等有效措施控制氨逃逸。加强生产组织管理和设备维护,降低推焦除尘风机、焦炉烟囱风机和煤气鼓风机等事故检修频次,减少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严禁采用未达标的生产废水直接熄焦。规范开展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提高动静密封点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全厂环境管控平台数据动态分析和预警应用。

12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