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自动监测设施运维服务转包后责任如何划分?省厅答复!

时间:2025-03-21 09:10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自动监测设施运维服务转包后责任如何划分问题,得到广泛关注。为此,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答复。

问:

排污企业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并将运维服务委托给A运维公司运维服务转包给B运维公司。如果B运维公司在日常运维期间出现不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操作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应该追究哪方责任?给企业造成的相应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答:

1. 若排污企业与A运维公司的合同中,并未对A运维公司是否能够转包作出明确禁止的约定,A公司可将业务转包给B运维公司。

2. 若B运维公司在日常运维期间出现不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操作或弄虚作假等行为,执法监管部门将直接对B运维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3. 若因运维公司相关违法行为给排污企业带来损失,由排污企业和运维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运维服务合同相关条款明确责任,排污企业还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程序向运维公司主张赔偿。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