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2-22 16:17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郑岩
2013年2月22日,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要完成600项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任务,正式发布标准300余项。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中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标准体系的协调性和完整性有待加强;对环境管理重点工作的支持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标准的宣传培训和实施评估工作不足;标准相关的科研工作和基础条件尚需加强。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要基本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为环境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全面支撑。“十二五”期间的总体目标是完成600项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任务,正式发布标准300余项,基本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构建,形成支撑污染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的8大类标准簇。
《规划》明确了四项任务: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规范、环境基础类标准及管理规范类标准);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环境保护标准宣传培训;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设计、基础性工作及能力建设。
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方面,将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立包括农用地、居住类用地和工业用地等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指标。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以健康风险评估为手段,制订相关标准,启动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目标值确定和场地人体暴露参数调查等标准研究制订工作,初步建立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管理与污染控制标准体系。
对于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的标准,《规划》指出,要按照全过程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原则,基于我国国情和固体废物管理规律,逐步完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与资源再生全过程污染控制标准体系。建立以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技术规范为基础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类标准体系,促进固体废物鉴别、分类规范化。针对固体废物产生的重点行业和环节,进一步明确控制要求。强化和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修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焚烧等污染控制标准,针对水泥窑等工业窑炉共处置新兴技术,制订相应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促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从制修订建材生产、再生材料添加、电子废物拆解和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不同资源再生途径及其产品的污染控制标准入手,以环境风险评价为基础,构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资源再生污染控制标准体系。
为保证环境保护标准各项相关工作,《规划》指出,需适当增加标准工作的资金投入,提高单项标准制修订经费,特别是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监测规范等单项经费,以进一步提高标准制修订水平以及强化方法标准的试验验证。“十二五”期间,约需标准经费投入2.11亿元。
《规划》指出要加强了际合作,与主要发达国家、重要发展中国家、主要国际组织开展广泛交流合作,深入了解国际上环境污染防治发展历程、管理机制、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设置、标准制定方法、实施机制与评估方法等,及时掌握各行业先进技术动态与发展趋势,不断推进我国环境保护标准与国际接轨。
编辑: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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