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确定,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多角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力争全省二氧化硫与2010年比减排比例达到13.7%,氮氧化物与2010年比减排比例达到10.7%。
为解决大气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省级财政列支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蓝天工程实施。
今年辽宁省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火电、钢铁、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相继实施。为确保重点行业按期达标排放,今年在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实施381项重点工程。其中工业二氧化硫重点治理项目109个;工业氮氧化物重点治理项目128个;工业烟粉尘重点治理项目144个;在石化企业积极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在原油成品油码头开展油气回收治理。2014年底,完成1323个加油站、36个储油库、379个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
严控新建小型燃煤热源,加快推进大型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各市、县(市)新、改、扩建单台燃煤锅炉蒸发量不小于90吨/小时,个别县城可根据人口、供暖半径有所调整,但原则上不小于65吨/小时。所有新建燃煤热源须经省主管部门审批。加快建设9座热电联产项目。以钢铁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余热供热,启动实施本钢、鞍钢余热利用项目。
今年将加快实施气化辽宁工程。全面推进气源、天然气管网建设和下游利用。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力争今年全省天然气消费总量增速达到10%;科学推进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利用。严格执行地源热泵运行电价政策,积极推广地源热泵。有序开发利用风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今年全省核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356兆瓦。
同时,辽宁省今年将加强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的管理力度。采用飞行监测方式进行抽测,加强重点大气污染源排放监测;严格监管火电、钢铁、水泥、玻璃、城市建成区内的燃煤供暖锅炉和工业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大气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集中整治,保持连续执法的高压态势。加快制定绿色供电限制措施。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落后产能、淘汰工艺、非法排污企业,实施限电、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辽宁省全面完成省级及14个地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按照国家要求,沈阳、大连要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颗粒物源解析阶段性研究。
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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