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吉林:气象环保部门推进大气环境监测预警

时间:2014-09-04 09:38

来源:中国气象局

日前,吉林省气象局与省环保厅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领域各项合作机制,共同做好信息共享、联合共建、联合会商、联合发布、监测预警联动和科研合作等工作,为公众生产和生活提供服务和保障。


根据协议内容,两部门将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资源共享、分工协作、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的原则,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大气污染监测预警预报会商和信息发布、信息共享、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影响评估、科技领域中霾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及大气环境灾害调查与评估技术等方面加强合作。


协议要求,在遇到重污染天气时,要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制度,当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为Ⅲ级时,联合发布信息。协同做好监测预警发布后的空气污染物监测数据及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趋势分析,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同时,两部门共同建立气象与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环境与气象监测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双方现有监测站、观测站网,协调推进监测、预警及社会服务等设施建设和信息网络系统共建共享。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协议要求两部门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大气污染物浓度预报及雾/霾天气预警,联合向公众发布信息。


今后,双方在科技领域合作方面将开展大气环境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共同推进霾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大气环境灾害调查与评估技术标准化工作,共同开展重污染天气影响评估,推进污染物大气扩散预测预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提高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的科技水平和服务效益。


编辑:李晨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