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下发

时间:2016-10-26 10:32

来源:四川省环保厅

日前,四川省环保厅下发关于征求《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对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做了具体的规定。详情如下: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强化大气环境治理,对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实行特别排放限值管理。根据全省标准制订计划,我厅组织编制了《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6年11月10日前函告我厅,如无意见,也请书面回复。

联系人:科技标准与产业发展处王宇澄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610041

电话:(028)80589107(传真)

邮箱:kbcbgs@163.com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0月17日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