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31 10:37
来源:湖北省环保厅
日前,湖北省环保厅下发关于2016年三季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情况通报的函和一二季度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公示。详情如下:
省环保厅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燃煤发电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情况通报的函
各市环保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燃煤发电企业:
为切实落实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有关政策和《湖北省2016-2018年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计划》(鄂环保文〔2016〕85号)有关任务,推进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现就有关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一、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情况
根据改造计划,2016年全省计划完成超低排放机组改造19台,截至2016年9月底,已完成6台机组改造工作,分别是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13#机组、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4#机组、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1#机组、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4#机组。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方进度滞后。2016年计划中尚未完成改造的机组分布为武汉市、荆门市、孝感市、咸宁市各2台,黄石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黄冈市各1台。根据各地上报及调度情况,目前11台机组已正式停机动工改造,武汉、黄石各有1台机组尚未停机动工。
(二)部分燃煤发电企业进度滞后。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机组及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度滞后,严重影响年度计划的全面完成。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仅二期发电机组开展了环评、部分招标工作,现役4台机组均未开展实质性改造工作,工作进度严重滞后。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各地环保部门要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作为推进大气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及时调度改造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加强现场督办,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减排效益。
(二)加快改造工程环评审批。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有关规定,各地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改造工程审批,并纳入绿色通道办理。请各发电企业在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5日内,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当地环保局,尽快申报环保验收工作。
(三)加快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燃煤发电企业要按照《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2016年各省(市、区)燃煤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电力〔2016〕184号)和全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施工方案,落实相关责任,安全有序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燃煤机组改造进展情况每季度书面报送省环保厅。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要进一步优化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加快实施改造工程,力争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等超低排放改造进度滞后的企业,要认真分析改造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紧协调解决,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相关工作整改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0月21日前报省环保厅。对于实施进度滞后影响全省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的企业,省环保厅将适时约谈相关电力集团及企业负责人。
联系人:杨华刘畅
联系电话:027-87167362、87167367
传真:027-87167365
电子信箱:hbdaqichu@126.com
2016年10月14日
湖北省2016年燃煤发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情况
2016年第一、二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公示
现将2016年第一、二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予以公示。其中,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已申请#13、#14机组2016年3、4、5月不参与核定,因此,仅对其#14机组6月超低排放情况予以考核。
如对公示数据有异议,请相关燃煤发电企业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省环保厅申请复核,并提供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如无异议或逾期未申请复核,省环保厅将把此情况函告省物价局、国网省电力公司,作为超低排放电价的考核依据。
联系人:省环保厅总量处刘畅
联系电话:027-87167367
2016年10月11日
2016年第一、二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汇总表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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