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23 13:41
来源:广东省环保厅
2016年7月广东省环保厅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的通知》。通知要求推行“一企一策”改造工作。对已治理完毕的企业,参照《整治方案》及行业治理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开展排放评估工作,严加监管。对VOCs治理效率低及尚未开展治理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有机废气治理改造,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其中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未治理的有855家。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未治理)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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