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06 09:04
来源:发改委
问:《工作方案》对推动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工作方案》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要求各省级以上园区加快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到2020年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长江经济带超过90%的省级(含)以上重化工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二是加强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和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燃煤耦合污泥等城市废弃物发电,选择50个左右地级以上城市规划布局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理基地。三是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升级。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提升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清洁化、高值化水平。加强再生资源规范管理,继续开展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和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四是统筹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大宗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五是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
问:《工作方案》部署了哪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答:《工作方案》中提出了实施节能重点工程、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四大类工程。一是节能重点工程,包括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暖民、绿色照明、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能量系统优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二是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包括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煤改气”和“煤改电”工程,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等。三是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包括城镇污水、工业园区废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工程,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等。四是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包括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京津冀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理、“互联网+”资源循环、再生产品与再制造产品推广等。
问:“十三五”期间将采取哪些措施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
答:《工作方案》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示范、应用、推广等多方面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一是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启动“十三五”科技战略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加快科技资源集成和统筹部署,实施重大科技产业化工程。二是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系统集成应用,推动区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加强能源梯级利用,支持基于互联网的能源创新,综合采取节能减排系统集成技术,推动锅炉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机系统、照明系统等优化升级。三是建立完善节能减排技术评估体系和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减排科技企业和服务基地、科技成果转移促进中心和交流转化平台、节能减排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究基地(平台)。完善节能减排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加快引进国外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推动国内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装备“走出去”。
问:《工作方案》对完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主要是完善节能减排价格收费政策、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体系。一是完善节能减排价格收费政策。主要是加快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督促各地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严格落实水泥、电解铝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清理地方违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完善居民阶梯电价(煤改电除外),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气价(煤改气除外)、水价制度。完善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加强运行监管。鼓励各地制定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研究扩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排污费征收范围。实施环境保护费改税,推进开征环境保护税。落实污水处理费政策,完善排污权交易价格体系。加大垃圾处理费收缴力度,提高收缴率。二是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主要是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推广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化石能源补贴。对节能减排工作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予以奖励。落实支持节能减排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政策。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扩大征收范围。继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健全绿色金融体系。主要是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健全市场化绿色信贷担保机制,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支持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和节能项目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推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研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鼓励绿色信贷资产、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证券化。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动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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