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13 13:28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专栏12工业源水污染排放治理工程
1.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完成363家重点企业的清洁化改造任务,造纸行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等。
2.主要集聚区排查改造。2017年底完成88家主要工业集聚区的排查及基础设施完善任务。
第二节强化生活源水污染排放治理
优先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优先完善效能差的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及重污染河流截污系统,同时结合黑臭水体整治、初雨污染控制、海绵城市建设、旧城改造等全面提升污水收集水平。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水质超标地区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运。到2017年,珠三角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以及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流域内城镇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练江、小东江流域内城镇于2020年底前污水收集率达到95%以上。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着力解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珠三角地区查漏补缺,粤东西北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实现县一级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全面规划、全面覆盖,到2020年,全省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地级以上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敏感区域(供水通道沿岸、重要水库汇水区、近岸海域直接汇水区等)、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要于2017年底前达到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的较严值。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的较严值。
专栏13生活源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达到688万吨/日,其中粤东地区新建规模达到74万吨/日,粤西地区新建规模达到97万吨/日,粤北地区新建规模达到82万吨/日,珠三角地区新建规模达到435万吨/日。
2.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新增配套管网长度达到8755公里,其中粤东地区达到850公里,粤西地区达到974公里,粤北地区达到968公里,珠三角地区达到5962公里。
3.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十三五”时期,全省污水处理设施改造规模约为872万吨/日,其中粤东地区为44万吨/日,粤西地区为52万吨/日,粤北地区为60万吨/日,珠三角地区为716万吨/日。
第三节强化农业农村污染物减排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制定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方案,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建立科学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库汇水区、供水通道沿岸等敏感区域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珠三角地区提前一年完成。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新农村连片示范、名镇名村、幸福村居、生态村镇建设,以重点流域、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生态发展区为重点,坚持全面治理与重点改造并重,分期分批建设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18年力争粤东西北地区完成80%、珠三角地区基本完成自然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村庄整治任务。
专栏1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任务
1.农村污水设施建设。遵循“优先纳入城镇排水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集中式为主分散式为辅”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到2018年,粤东西北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2.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继续推广和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到2018年,全省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20年,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并得到有效处理。
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围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内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3500个。
第四节强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协同推进流域污染整治。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跨市河流流域政府要加强协作,统一水质控制目标和治理时间节点,加大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力度。加强对流域水性的研究,摸清水系潮汐自然规律,注重将治污、治水、城市景观、交通系统和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潮汐的拉动和推动作用冲淤。污水处理采取集中和分散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实施全面截污和雨污分流。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充分利用湿地等自然生态处理技术,提高治理效率。
明确流域重点治理方向。加强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增强河道周边城镇污水治理能力,推进河道水生态修复,加强重点城市周边地区污染物防渗处理。切断污染物直排重要湖库通道,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改善入湖河流水质,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强近岸海域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开展陆海统筹,提高陆域入海河流的污染治理能力,优化沿海城市和乡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加快重点城市已有设施提标升级。开展重点城市黑臭水体和湖泊治理试点,实施城镇河道排污口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措施,削减河道外源和内源污染。
编辑:张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