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08 09:26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中国大气网获悉,连云港市“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印发,根据通知,到2020年,连云港市PM2.5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
到2020年,连云港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削减35%,控制在3.40万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削减30%,控制在4.67万吨以内;颗粒物与2015年相比削减36%,控制在2.18万吨以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口与2015年相比削减18%,控制在6.95万吨以内。
到2020年,压减粗钢产能100万吨、化解船舶产能50万载重吨、淘汰小型冶金企业10家,重组整合化工企业50家,实现“僵尸企业”基本出清;轻工、食品、建材等其他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
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书》、《连云港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及国家、省关于“十三五”期间大气污染防治系列工作部署,确保连云港市完成“十三五”期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现结合战略环评研究成果及连云港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连云港市PM2.5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
到2020年,连云港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削减35%,控制在3.40万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削减30%,控制在4.67万吨以内;颗粒物与2015年相比削减36%,控制在2.18万吨以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口与2015年相比削减18%,控制在6.95万吨以内。
二、重点工作
“十三五”期间,连云港市通过实施附件1-12中的532项工程项目,预计削减二氧化硫2.6万吨,削减率49.6%;削减氮氧化物2.98万吨,削减率44.6%;削减颗粒物1.39万吨,削减率40.9%;削减挥发性有机物2.19万吨,削减率25.9%。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提前淘汰落后产能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全面排查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到2020年,压减粗钢产能100万吨、化解船舶产能50万载重吨、淘汰小型冶金企业10家,重组整合化工企业50家,实现“僵尸企业”基本出清;轻工、食品、建材等其他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从严执行国家“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坚决落实国家产能总量政策措施,坚决遏制“两高”行业扩张产能。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二)强化工业污染治理。1.针对连云港市重点行业钢铁、化工、火电,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一是火电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二是完成小锅炉淘汰和锅炉提标改造。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10t/h以下的小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到2020年,50%锅炉安装脱硝设施。三是深化钢铁行业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提标改造,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到2020年,钢铁行业企业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2020年前,钢铁企业完成脱硝试点,进行高效除尘改造。2.全面开展化工园区有机废气整治开展化工园区有机废气排查,制定化工园区整治方案,明确年度任务。一是开展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与企业转型升级,2020年全市化工、医药行业需淘汰落后产能40%。二是开展全过程有机废气整治,按照不同的工序提出不同的污染控制要求,明确年度治理企业名单和治理具体要求,并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对照省整治绩效评估办法完成整治验收。三是对装备涂装行业开展水性涂料替代和涂装废气治理,2020年集装箱企业完成水性涂料替代试点,淘汰落后造船企业,电气机械等装备制造行业完成无组织废气收集并安装高效末端治理设施。
(三)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新增量,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禁止进口、销售、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提高洗选煤使用比例。限制进口、销售、使用高硫石油焦。推进市区“无煤区”建设,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必须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大力实施现有用能大户节能改造,重点抓好火电、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四)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大轨道交通和绿色交通建设,控制重型柴油车排放。一是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减少集运输汽车保有量,加快连盐铁路、青连铁路、连淮扬镇铁路等干线铁路建设,建成陇海铁路增建二线,到2020年,干线铁路总里程预计新增280公里,总里程达到380公里以上。二是适当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率。三是加快机动车污染治理,2016年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严格机动车环保检测,加快汽油、柴油油品升级。四是开展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替代,出台相关新能源汽车替代补贴等经济激励政策。五是大力推进内河船舶“油改气”、港口水平运输机械“油改气”和靠港船舶岸电系统建设,2017年海港杂货码头装卸设备“油改电(气)”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五)全面控制城乡污染。开展面源污染综合控制。一是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确保城区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在建工地围挡率、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率、施工现场裸土覆盖或绿化率、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率、施工现场出入口冲洗设备率、车辆出行工地车轮冲洗干净率“六个100%”,渣土运输车辆公司化、智能化、密闭化率“三个100%”。二是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水平,做好抑尘措施,确保不引起二次扬尘污染。三是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合理布设、调整餐饮经营点,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座以上的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四是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港口、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大型煤堆、料堆全面实施封闭储存、建设防风抑制墙、喷洒抑尘剂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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