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28 16:46
来源:VOCs前沿、环保之家等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三、对策
企业应该提高环保觉悟:国务院正在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强化“三同时”监管是重点,因此企业需要做好污控。
《环保税》对水、气、声、固废收税,提高了排污费缴纳额度。不过其中有个优惠措施:污染物的浓度低于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一定期限内征收减半。水污染物的浓度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这是促进企业自觉达标排放,甚至自觉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力争利益最大话。
(1)随着国家的新环保法、新环评法、环保税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对各种环境违法加大惩罚力度,不是仅仅罚款了事。罚款额度也会让企业哭都来不及。环保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贷款都贷不了。和其他企业比的环保谁做的好,而不是谁做的差。
(2)让有关部门和政府既是企业的朋友也是环保帮手。不能为了经济,一味偏袒企业。中央环保督察也明确,从督察企业到督察政府和有关责任人。
做企业的朋友:从各方面为企业服务。绿色通道,企业不再为办理各种手续而耗费大量的时间、物力、财力。国家现在放权,包括环评在内都是并联审批。为企业减轻负担。
做企业的环保帮手:相关部门让企业明了,环保不是糊糊就可以,是伴随企业终生的。给与企业各方面的环保指导,什么样的污染设备、工艺符合企业实际,企业采取什么措施:既能很好达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又能给企业减少负担。企业应该主动多请教、请示环保部门等懂环保技术的相关同志。罚款处罚等不是目的,防患于未然,让企业发展壮大,不是很好的服务大众,服务国家?
(3)企业自身要做好:主动对环保投入与生产及技术的改造结合起来。才能各级督查都不怕,做到应对自如。同时也能更好的生产。
四:企业主,如何应对环保督察和监察,不怕被罚款、关停、或入刑?需要做好以下
那么?环保监察时一般会检查内容?
1、企业生产情况
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
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企业主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
2、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等。(环保执法人员或督察人员来企业或环保局查看环评文件),校核项目现场污染治理措施是否和环评大体一致),环评文件(环评公参)是否涉及造假。(注意!两高环保司法解释对环保造假的处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查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五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存在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就投入生产的。
生产车间:超或原料涉酸、碱、及其他易腐蚀性的车间地面是否做防腐处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场。
检查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申报执行、排污费缴纳执行
【各项污染及治理情况现场检查】企业无相关排污环节的(如环节对地下水影响等),可不检查。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这几个方面:
1、企业不能有阻挠环境监察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四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
2、企业环保问题投诉
根据各级环保等部门收到的群众来点来信投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保问题投诉。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环保问题,解决大家之所及。有无偷排废气、废水、违法处置转移(危险)固废;噪声是否扰民。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简陋老旧,能否做到达标排放问题?
3、排污检查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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