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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7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全文)

时间:2017-04-26 14:33

来源:发改委

(二十六)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强化节能环保执法监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能源计量审查,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能力。深化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基层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强化执法问责,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十二、倡导全员参与,共建美丽上海

(二十七)培养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和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倡导以爱护家园环境为己任,垃圾不落地,自觉维护家园的清洁卫生。

(二十八)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居民对低消耗、少用能、低排放的节能环保型生活方式身体力行,采取步行、骑自行车、乘公交等绿色出行方式代替驾驶机动车出行,自觉选购节能家电和高效照明产品,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尽可能选用低挥发性水性涂料和环境友好型材料。

(二十九)鼓励公众共同参与。发展节能减排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深化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节能减排家家行”、“节能减排小组”等系列活动,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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