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03 15:44
来源:环保部
(五)加强舆论监督。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公开“禁采”执法等信息。不定期组织新闻媒体对两湖“禁采”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普及“禁采”政策法规,曝光和解读非法采砂典型案例。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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