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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布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附整改任务清单)

时间:2017-05-03 15:54

来源:环保部

3. 将收集池内现有渗滤液向垃圾填埋作业面回喷,加大渗滤液蒸发量;增加垃圾填埋黄土覆盖面积,减少雨水对作业面冲击导致的渗滤液量增加。

责任领导:唐远游

责任单位:鹤壁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前,长期坚持

(七十二)焦作沁阳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或迟迟难以建成,或一直停运,大量渗滤液长期存放,环境隐患突出。

整改目标: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完成相关验收手续,确保渗滤液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 开展督察期间上报的案件处理情况回头看。

2. 完善验收手续,规范运行渗滤液处理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

3. 依法查处相关环境违法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责任领导:徐衣显

责任单位:焦作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长期坚持

(七十三)群众反映南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有异味。

整改目标:解决南阳市垃圾处理场异味问题。

整改措施:

1. 严格按照规范处理垃圾渗滤液,落实垃圾处理场环保措施,消除异味。

2. 按照防护有关规定,加快推进相关居民搬迁工作。

责任领导:霍好胜

责任单位:南阳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七十四)洛阳市伊河嵩县段采石采砂企业将大量弃石堆积河道,导致河道支离破碎,生态破坏严重。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行为,做好河道生态恢复工作,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反弹。

整改措施:

1. 坚决取缔无证采砂企业,对有证的采砂企业立即停产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 对受破坏河道进行生态修复,有主区域由相关企业负责,无主区域由嵩县政府负责。

3.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河段分包责任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刘宛康

责任单位:洛阳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长期坚持

(七十五)新乡市北部山区矿山开采数量多、面积大,恢复治理工作滞后,开采、加工、运输等环节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整合南太行山区矿山开采企业,减少开采数量,加强开采、加工、运输等环节扬尘污染防治。

整改措施:

1.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以及工艺、技术、装备落后,植被破坏严重,不符合国家或省、市产业政策的矿山,“三区两线”范围内的露天矿山进行取缔,及时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拆除供电、供水、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消除重大安全、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

2. 按照环保优先、规模开采、总量控制、科学布局、市场配置的原则,对全市石灰岩企业进行整合重组,鼓励有实力的大型建材企业作为整合主体,采取收购或作价入股等形式实施整合,并区分不同矿种依法依规办理采矿权转让或出让手续。

3. 按照“吸尘钻孔、封闭破碎、带水作业、防尘装卸、苫盖运输、清洁路面、及时绿化”的要求,加强矿山开采加工扬尘综合治理并达到环保验收标准。按照深孔爆破—破碎—密闭输送—分筛—密闭输送入库—装车出厂的流程,扬尘点全部安装袋式收尘器,实现超低排放。

4. 依据《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治理方案》制定年度矿山环境修复计划,并按照年度矿山修复" class="keylink">矿山修复计划进行环境恢复治理。

责任领导:王登喜

责任单位:新乡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七十六)郑州荥阳、登封存在大量石料开采和石灰生产企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

整改目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确保矿山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整改措施:

1. 露天开采的砂石矿山全部停产整顿,2017年6月底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和评审。

2. 没有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及评审的矿山不得进行任何生产活动;对批准生产的企业实行矿山开采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同步进行,合理划定开采面积和时限,开采一片、恢复一片、复绿一片。

3.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巡查和评价,对不按时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的企业立即停产,督促矿山主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责任领导:程志明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七十七)焦作北山地区存在大量石料开采和石灰生产企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

整改目标:有效解决北山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巩固北山治理成果,从严贯彻落实《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查北山地区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责任领导:徐衣显

责任单位:焦作市政府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七十八)南阳卧龙区存在大量石料开采和石灰生产企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

整改目标:加大蒲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彻底关闭违法石料开采和石灰生产企业。

整改措施:

1. 全面拆除蒲山区域的石料开采、石灰窑生产企业,规范石料开采活动,对已拆除的石灰窑现场进一步清理,严防死灰复燃。

2. 关闭蒲山区域范围内石材加工企业,落实石材加工企业进园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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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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