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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印发(附政策全文)

时间:2017-05-04 16:11

来源:中国水网

四、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完善市、县(区)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建立功能全面、适应全市环境管理需要的环境信息应用平台。加强12369环保投诉电话管理,完善微信12369环保举报平台和局长信箱,扩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加强监测信息公开,提高监测信息服务水平和针对性,开展大气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做好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的信息发布。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建设全市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分析全市污染物变化。建立环境质量数据库,分析研判环境污染发展变化趋势。2016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无人机航拍监管探索,到2020年,初步建立“天地一体”环境监管能力,具备环境污染、环境质量科学分析体系,切实满足公众需求。

五、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环保队伍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招考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制度,以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为依托,加大环境监测与执法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加强重点业务领域和县区、乡镇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着力解决当前环保队伍人才缺乏、知识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环境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环保队伍。

第五章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第一节 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国家在对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继续实施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新增VOC(挥发性有机物)等减排指标,控制范围为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畜禽养殖业)和机动车污染源。完成省上下达的“十三五”目标任务。

第二节 减排项目

“十三五”期间,根据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业政策与污染控制技术要求,结合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大力实施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淘汰落后产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及机动车淘汰等方面的污染减排工程。通过工程减排,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第六章 “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重点工程分七部分,总投资321.7095亿元,其中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55个,投资27.2612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项目17个,投资11.6009亿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项目74个,投资28.1492亿元;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项目5个,投资32.45亿元;农村环境保护规划项目60个,投资154.6646亿元;饮用水源保护项目28个,投资66.9154亿元;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规划项目4个,投资0.6682亿元。(具体工程项目名称和投资情况分别见附表)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政策制度保障

一、加大地方环境保护立法试点

结合天水环境保护实际,制定大气、水污染防治和排污权交易等有关地方法规。严格执行《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2017年底前,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到2018年底,所有工业企业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畴。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积极推进环境责任保险,开展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积极探索从源头控制污染的资金保障措施,深化绿色信贷。

二、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落实总量前置制度。

坚持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认真落实新建项目总量指标登记制度和总量指标核算制度。全面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指导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节能减排和保障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凡区域流域开发利用、重要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等都要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把规划环评作为有关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不符合规划和政策环评要求,突破生态红线,超出环境容量(总量)排放,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立项的项目,列入负面清单,向社会公告,不再受理和审批其环评文件。严格环境保护准入制度,把好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和选址关口,推动环评优化工作,回归环评的本质,聚集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保对策措施上,增强环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环评效力,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将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质量是否改善、污染减排任务是否完成、影响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作为主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绩效考评体系之中,实行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责任审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开展生态保护责任审计探索,加强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超总量计划、污染减排任务未完成的,实行行政问责,对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县区,实行“区域限批”。

第二节 管理保障

一、建立健全综合环保决策机制

建立环境保护委员会重大事项审议制,完善专家论证、部门会审、群众参与、领导决策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程序,实施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形成有利于资源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环境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完善重大环保决策和重大项目环保听证、论证程序、规则和社会公示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作用。

二、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在环境保护中“党政同责”工作职责;按照《天水市环境保护责任分工规定》,落实发改、财政、建设、农业、水务、林业、国土、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和任务,加强部门协调,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三、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构建环保信息服务平台,完善环境质量信息、环境管理信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公示制度。鼓励、支持和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微信平台的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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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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