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09 09:29
来源:环保部
日前,环保部关于对河北省廊坊市大气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已经印发。廊坊因VOCs和"散乱污"企业集群违法排污等问题突出(辖区超2000家企业VOCs排放无任何治理措施)被环保部挂牌督办。全文如下:
关于对河北省廊坊市大气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一次空气质量机动督查发现,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基层党委和政府认识不到位,部门履职缺位现象普遍存在,《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落实缓慢,部分“散乱污”企业集群违法排污现象严重。我部决定对廊坊市大气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请你厅按照督办要求(见附件),督促抓好整改工作。在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附相关材料)报送我部。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核查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请你厅指导、督促廊坊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执法监管,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及时公布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曹跃霆、卓建伍
电话:(010)66103102、(010)66103109
传真:(010)66103109
附件:廊坊市大气环境问题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5月4日
抄送:廊坊市人民政府,廊坊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5月5日印发
廊坊市大气环境问题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基本情况:根据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一次空气质量机动督查情况,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文安县胶合板企业集群环境污染十分突出。272省道廊泊线两侧乡镇聚集了约2000家胶合板企业和塑料加工企业,绝大部分企业厂区环境脏乱,无组织排放严重,对VOCs排放基本没有采取治理措施,普遍配有小型燃煤锅炉,配套环保设施简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基本处于直排状态;露天扒皮厂、粉料厂、锯板厂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道路两侧垃圾遍地,老旧家具及其拆解物随意露天堆放。
大城县有色金属加工和保温材料企业众多,几家国内先进企业与大量应淘汰企业并存。大量拆解分拣、再生金属熔铸、成品再熔铸以及挤压、冷拔丝等企业料场料堆未采取封闭设施、厂区脏乱,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产业政策明确要求淘汰的工艺及设备大量存在,环保设施简陋,污染物直排问题严重。玻璃棉、岩棉、硅酸铝棉、硅酸盐、聚氨酯、酚醛保温板、挤塑板等企业的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设施简陋,普遍超标排放;厂区无组织排放问题严重,料场料堆未采取封闭措施,对VOCs排放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督办要求:督促廊坊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文安县胶合板企业集群、大城县有色金属加工和保温材料企业集群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编辑:张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