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12 14:59
来源:河北日报、河北省政府门户网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督导检查,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对本地节能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节能目标任务,制定节能专项规划或工作方案,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节能工作格局。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切实做好节能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发布、标准制定和行业统计等工作,指导和帮助重点用能单位做好节能工作。
(二)强化依法监管。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推进节能标准体系建设,修订高耗能产品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重点行业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制定低品位余热回收供暖标准,建立能效领跑指标的标准转化机制。加强节能执法监督监察,依法从严惩处各类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完善工业能源消费统计,建立建筑、交通运输、商贸、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强化统计核算与监测。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能源计量管理、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健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建立节能降耗长效机制。完善差别电价、峰谷电价、阶梯气价、惩罚性电价等制度,进一步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加大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逐步推进用能权、用煤权、用水权交易。全面推行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量保证型、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培育第三方节能量审核和节能评估、检测、审计机构。
(四)推进科技创新。深入实施节能科技专项行动,大力培养节能科技人才,加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建立以政府为指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完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突破重点领域节能产品共性和关键技术。重点发展高效余热余压利用、浅层地热能应用和高效锅炉(窑炉)、蓄热式燃烧装备、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高压变频调速、半导体照明、节能空调、高效电机、风机、水泵等节能技术与设备,推动节能产业加快发展壮大。组织实施节能示范工程,创建节能技术装备展示、展览、交易平台和示范推广中心、教育基地,采用“互联网+展览展示”等模式,加快推广一批重大关键节能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五)加大政策扶持。加大省级专项资金对节能重点工程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节能项目“以奖代补”“以奖促节”及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等支持机制。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节能的资金投入。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多渠道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入节能降耗。改进财政补贴方式和资金运作办法,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鼓励采用PPP模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落实节能产品所得税优惠政策,细化实施细则,便捷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府机构按合同能源管理改造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支出。
(六)完善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布局、节能潜力及节能成效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市节能目标。进一步完善节能统计核算、监督监测、考核评价。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及时预警调控。省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各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问责制。探索建立各领域、各行业节能工作评价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市政府及部门、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各市政府要切实抓好本地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
(七)开展全民行动。继续在家庭、社区、企业、学校、农村、政府机关、科技和科普等范围和领域开展节能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节约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相关社会团体的作用,加强日常宣传和舆论监督,组织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倡议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鼓励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节约行为,倡导绿色出行,开展社区居民节能志愿行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节能社会氛围。
附件:“十三五”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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