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5 13:58
来源:北京市环保局
日前,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第二批)已经发布。根据计划,北京700家列入《计划》的加油站应按照《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0)标准及相关要求安装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详情如下: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京环发〔2017〕13号
各区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北京市加油站油气排放监管,逐步加严监管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第二批)》(以下简称《计划》)。列入《计划》的加油站应按照《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0)标准及相关要求安装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与我局联网,通过监督检查,并保证稳定运行、数据准确。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含)的加油站应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改造,年销售汽油量大于2000吨(含)且小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改造。
特此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7日
(联系人:机动车处高杰;联系电话:68717187)
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第二批)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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