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7 10:25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有关工作要求,促进生态质量提升、生态功能逐步改善,实现“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有序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7年市环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本方案。相关人员对《2017年度长沙市生态环境(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行了简要解读。
一、方案工作目标是什么?
以打造“生态强省”为契机,以创建国家中心城市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全市环境质量全面捉升,打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人见人爱”的品质长沙。
二、方案的实施原则有哪些?
(一)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应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开展调查详查、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从当前最突出、百姓最关注的农村环境问题入手,重点解决上级迫切要求、百姓感受强烈的污水、垃圾、畜禽、土壤等问题。
(二)坚持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应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明确监管的重点污染物、行业和区域,严格控制新增污染,同时紧扣重点任务,设定有限目标指标,以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三)坚持分类管控、综合施策。应不断提高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捉出分类管控要求,对未污染的、已污染的土壤分别捉出保护、管控及修复措施,实现闭环管理,不留死角。
(四)构建长效机制、稳步提质。注重构建生态自然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治理技术,完善农村环保市场化运行机制。
三、重点任务有哪些?
(一)建立自然生态保护屏障
l、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省级部署,在2016年初步“三上、三下”生态保护红线建议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恩路,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市“一张图”。
2、开展“两区三园¨专项清理整治。规范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下简称“两区三园”)和绿心地区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完善“两区三园”和
绿心地区的基础调查、规划和日常监管,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环保建设项目,实施长效管理,确保“两区三园”和绿心地区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二)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调查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完成环保部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重点对工业园区和工矿企业、垃圾填埋场和危废处置场、矿山开采区和污水灌溉区、畜禽养殖场和受污染地块进行摸底调查,初步查明我市土壤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及生活污染源分布情况,完成潜在污染场地的排查、资料收集与信息入库,开展地块污染风险筛查,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提供支撑。
2、加强监测与信息共享。整合优化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按照省级部署要求,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在七宝山地区等重点防控区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整合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相关数据,推进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立。整合各类土壤环境监测资源,加强数据共享,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等领域的作用。
(三)大力加强土壤环境监管
1、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有关政策,对规划环评和有色金属、电镀制革、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印刷、危险废物、加油站等可能对土壤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要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评的重要内容,并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涉重点行业的,要与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
2、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供地管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现有建设用地用途改变的,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未按要求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与备案的,特别是环保搬迁的工矿企业用地和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拟收储的工业仓储用地,不得办理收储、征收、供应等土地流转相关手续。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明确分类管理措施,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要划定管控区域,制定周边影响区域环境保护方案,并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存在污染扩散风险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发现污染扩散的,要封闭污染区域,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工程和管理措施。
3、严格固体废物售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集中处置监管,防止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开展尾矿库、煤秆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的专项排查和整治。启动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垃圾协同处置二期工程建设,完成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建设,严格遵循有关污染物控制标准及技术规范。
4、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以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企业为重点,严格实施土壤环境监管,严禁工矿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严重违反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处置。鼓励支持企业循环发展和清洁生产。
(四)全面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农村垃圾规范化整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在摸清数量、分布及其对土壤环境影响的基础上,分门别类整治到位。加强农业废弃物分类处理,推广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禁止使用超薄地膜,推广使用0.01毫米以上地膜。
编辑:洪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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