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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布2017年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时间:2017-06-21 10:45

来源:湖北省环保厅

水泥行业减排项目:全省共实施减排项目13个,预计削减量0.35万吨。全部为已建成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SNCR脱硝设施规范运行实现的削减量。

玻璃行业减排项目:全省共实施武汉长利玻璃、武汉典金科技玻璃等5条生产线规范脱硫设施管理,预计削减量0.46万吨。

其他行业氮氧化物工程治理:全省共实施大冶市华兴玻璃、宜昌远安大宏陶瓷、湖北陶星陶瓷、潜江永安药业等非电脱硝项目10个,预计削减量0.11万吨。

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项目:全省共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项目1145个,其中淘汰项目663个,预计削减量0.49万吨;清洁能源改造项目453个,预计削减量0.23万吨;末端治理项目29个,预计削减量0.072万吨。

其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全省共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1个,预计削减量0.06万吨。

3、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

全省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共计1944个,新增削减量预计为3.09万吨。其中,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226个,新增削减量预计为2.40万吨;油品储运销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1718个,新增削减量预计为0.69万吨。

四、工作要求

我省将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继续深化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改造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一)严格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根据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依法依规落实相关考核约束要求。对于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滞后的地区要予以预警和约谈,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年度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严重影响全省减排进度的地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严肃问责。同时,督促各地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问责和督办机制,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加强动态跟踪督办,确保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大气污染减排规划和政策引导。一是以《湖北省“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指导,立足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特点,结合现有源解析研究成果,编制源排放清单,制定并实施符合区域特点的大气污染减排措施,以减排为抓手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二是实施减排项目清单管理。明确本辖区2017年度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库,按照项目化、清单化的管理思路,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重点减排项目建设。三是研究提高部分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在部分重点城市重点行业推动实施特别排放限制措施。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排放标准,加快制定出台如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四是科学推进控制大气污染排放许可管理制度。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以火电、造纸行业为试点,年内扩展到大气污染排放重点行业,逐步全面推行,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机制。

(三)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按照调结构、治点源、控面源的总体思路,以雷霆之势继续强力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一是加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7年完成不少于10台机组超低改造工作,及时通报超低电价考核进度。二是加强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工作,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行动,建立2017年大气污染减排项目清单,督促工业企业完善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三是加强VOCs综合治理工作。完善VOCs治理技术规范和经济政策,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引导全行业开展VOCs综合整治。四是强力开展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以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为手段,继续强力淘汰燃煤小锅炉。开展各地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调度工作,及时通报进展,建立燃煤锅炉淘汰双随机抽查机制,督促各地落实禁燃区划定和燃煤锅炉淘汰要求。五是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省级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管理平台,加强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监督检查,强力推进老旧车辆淘汰,2017年全省范围基本淘汰黄标车。

(四)强力实施大气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确保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实现长期连续稳定达标排放。一是排查大气工业污染源。根据全省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统一部署,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全面排查大气工业污染源超标情况,梳理超标排放企业情况清单。二是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针对排查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所有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整理,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依法运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手段,督促超标企业整改到位。三是严格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监管。推进在线监测设施的规范安装与运维,力争实现大气污染重点点源的在线监测全覆盖。加大在线监测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为企业排放现场端实时监管提供重要依据。

(五)健全完善大气污染减排动态调度机制。按照国家相关调度要求,立足我省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际,完善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工作,强化现场调度和驻点督办机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第三方核查试点,研究落实第三方核查的工作方式、重点内容、区域范围和成果运用等具体手段,力求取得实效。结合减排工作进度调度成果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综合运用电话提醒、约谈、预警、现场督办等惩戒措施,督促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滞后地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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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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