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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市发布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附项目)

时间:2017-07-07 13:49

来源:松原市政府

14.加快推进油品升级。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组织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行为。

(六)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

15.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对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固化处理,集中堆放的土方、砂石料全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对建筑扬尘不达标的施工场所依法限期停工整改。

16.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减少道路二次扬尘。2017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较上一年增长6个百分点以上。

(七)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17.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全面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2017年年底前,全市石化行业重点企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任务。

18.深入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完成全市汽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加强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2017年底前,各类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率达到95%以上。

19.开展“万户净烟”行动。加强“禁燃区”内大气污染源监管。严查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祭祀烧纸等行为,城市建成区餐饮企业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2017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要全面完成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任务。

(八)防治秸秆露天焚烧污染。

20.强化秸秆禁烧监管。严格落实县(市、区)政府秸秆禁烧的主体责任和乡镇(街道)政府的具体责任,实施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在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时段,严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一步降低秸秆焚烧火点数。

21.推进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完善以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收、储、运”体系,进一步扩大秸秆机收捡拾打捆试点范围,突出做好国道、高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机场、城市周边等重点区域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工作。

22.深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快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步伐,推进秸秆多途径、多层次利用,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建设。2017年年底前,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30万吨。

(九)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3.修编应急预案。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统一预警级别,进一步降低预案启动门槛。组织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增强应急管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4.强化联防联控。预测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要提前采取管控措施,及时启动预案,实行城市间联动、部门间联动,开展联合响应、联合会商、联合督导、联合执法,形成防控合力。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预警期内,通过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5%以上。

三、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2017年全市共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8个(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全省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本年度控制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清洁空气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能分工,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发改、工信部门牵头负责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过剩产能;发改部门牵头负责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发改、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加快推进清洁煤炭供应、推动劣质煤炭退出市场;发改、工信部门牵头负责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公用事业、质监、环保部门牵头负责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公安、商务、环保、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负责推进黄标车淘汰;商务部门负责推进油品升级;环保、商务部门共同负责油气回收治理;市容部门牵头负责城市扬尘管控,指导各地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污染整治;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发改、农委、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烧农作物秸秆;环保、气象部门负责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应对重污染天气。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全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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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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