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03 09:53
来源:太原市政府办公厅
严格防止散煤复烧。9月底前市区建成“禁煤区”,实施散煤禁售、禁运、禁用,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火炉)、拆煤灶。
加强煤质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对2017年采暖季前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采暖季要全部推广使用型煤、洁净焦炭等洁净煤。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开展劣质煤流通集中整治,确保市区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煤炭质量标准。已完成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的县区、乡镇,要创新煤炭管控机制,从销售供应侧着力,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严禁散煤流入。
二、工业企业提标改造
完成一批工业企业环境整治重点项目。7月底前完成太钢原料场全封闭改造,年底前完成太钢渣场无组织扬尘治理工程,年内实现二电铁路运煤,完成西山白家庄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集中整治焦化、水泥、钢铁等重污染行业各类无组织排放,厂区内的所有煤场、料场、渣场全部实现全封闭。
加快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治理。推进钢铁、焦化、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纳入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以清徐307国道两侧工业园区为重点,实施重污染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从严控制、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的要求,集中整治工业园区污染,全面提升工业污染防治水平。
三、市区渣土垃圾清运
集中全市所有环保渣土车、环保雾炮车、环卫洒水车和各级各部门执法监管力量,规范运输、严格监管,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垃圾渣土大清运。力争9月底前,今年所有在建工程的土方作业全部提前完成,市区堆存的垃圾、渣土和拆迁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完毕,渣土清运后的场地全部平整绿化或绿网覆盖,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奠定良好基础。
四、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重点案件整改落实
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未完成的66个污染整治案件和市、县两级党政领导领办的107个重大环保工程。坚决落实领导包案和属地管理职责,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案件和环保部强化督察交办的案件全面进行“回头看”,确保所有案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开展“科技治霾”攻坚战
一、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科学研究
进一步增强大气环境治理的精准性和科学性,与国家环科院联合,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战略合作,针对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和氮氧化物等污染成因进行科学研究分析,建立各类污染源排放清单,优选优先治理项目,为大气污染治理、加速空气质量改善提供科学依据。
二、提升环境监管现代化水平
已安装的565台施工工地扬尘噪声在线监控系统加快调试运行,对施工工地扬尘实施全面监控。充分发挥市区332个大气自动监测微观站作用,研判分析市区大气污染形成和变化趋势,对区域环境和道路交通污染实时监控。市区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入交警、交通部门监管平台,实现对渣土运输车辆的全程监控。饮食服务行业加装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全面提升油烟污染监控水平。
三、建立环保大数据平台
充分利用现代化激光雷达、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巡查等监控手段,结合远程和近程视频监控以及在线监控设施,全天候、全过程监控企业排放。加快推进环境监控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集工业污染、施工工地污染、机动车污染、道路扬尘污染、油烟及面源污染为一体的大气环境监控、环保执法、信息公开等网络监控平台。加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根据污染源变化和空气质量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提升环境执法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实现环境效益最大化。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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