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06 14:08
来源:昆山环保
3. 危险废物处置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移。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4. 危险废物台账记录。
按国家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等事项。
5. 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必须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签订相关转移处置协议或合同;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过程中,规范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确保转移联单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信息公开要求
企业要如实填报名称、排放口编号、污染物排放因子、执行标准、排放量、排放去向、企业联系人、网格员等信息,生成二维码,张贴在排放口标志牌上;在线监控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要将企业在线监控类别、排放标准、炉温等要求、运维单位、联系人电话等信息,生成二维码,张贴在在线监控站房门口便于监管及监督(网址:http://www.liantu.com/)
其他要求
1.制订落实环保规章制度。制定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部门责任分工,明确管控要求和措施,具体到设施设备操作手册。
2.应急预案编制。按要求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向环保局备案,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完善。
3.业务培训情况。企业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内容;培训内容包括环境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污染防治技术;污水操作人员、核辐射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须取得上岗证。
台帐资料参考目录
1.公司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
3.公司厂区大门、污水治理、废气治理设施、固危废现场图件资料
4.环评及环评审批批复
5.项目“三同时”验收资料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环境应急演练方案、图片资料
8.危险废物管理(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备案
9.排污申报资料
10.排污费缴纳核准资料
11.治理设施运行台帐
12.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13.污水处理操作上岗证
14.公司获得环保荣誉
15.环保部门日常检查形成材料(整改要求和整改落实相关材料图片)
16.其他环保相关材料
编辑:刘影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