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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快烧结砖瓦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7-09-06 14:52

来源:工信部

日前,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快烧结砖瓦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开发并推广适用于砖瓦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治理成套技术和装备,鼓励采用低氮烧成技术,使用清洁燃料(洁净煤制气或天然气)。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原燃料堆场应加围墙和顶盖,严格控制并强化治理原料制备等工段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干燥焙烧等工段烟尘的无组织排放。安装在线污染物监控系统并与监管机构联网,主动披露污染物排放信息,确保排放达到GB29620《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所在地环境要求。全文如下:

公开征求对《关于加快烧结砖瓦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29号),引导砖瓦业加快推进治污减排、节能降耗、综合利用、自动化改造、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促进转型发展,我们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烧结砖瓦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书面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联系电话:68205579(传真)

电子邮箱:yclsjcc@miit.gov.cn

关于加快烧结砖瓦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29号),引导烧结砖瓦业加快转型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砖瓦行业大而不强,转型发展刻不容缓

砖瓦是关乎建筑物质量品质、寿命安全、节能防水和防灾减灾的基础建筑材料。新世纪以来,我国砖瓦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较好满足了建筑发展需要,产品品种持续增多,装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规模逐步扩大,使用范围不断扩展,实心粘土砖等落后产品、高排放轮窑等落后产能加速淘汰,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成效显著,正加速向无害化资源化消纳固体废弃物、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绿色功能产业转型。但我国砖瓦业整体大而不强,节能减排压力大,行业生产集中度低,全员劳动效率低下,产品开发尚难以全面适应建筑工业化和城乡建筑及基础设施发展的新需求,日渐成为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短板。烧结砖瓦是砖瓦行业产量占比最高、排污耗能最多的品种,加快砖瓦业转型发展,当务之急是着手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烧结砖瓦业加速推进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优化供给结构,加快转型发展。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转型升级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建筑质量提高和建筑功能改善等新需求为牵引,以结构优化、治污减排和节约资源为主线,针对产业结构、节能减排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补齐发展短板,推进协同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到2020年末,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品种质量全面适应建筑工业化和城乡建筑及基础设施发展的新要求;治污减排水平大幅提高,环境敏感区内企业的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节能降耗取得新进展,落后产品和落后产能基本淘汰,再生资源在原燃料中占比持续上升;生产自动化进步明显,改造建成5~8条智能制造示范线,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力争形成3~5家集产品研发、生产、应用和推广于一体的在全行业有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大力发展先进产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一)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海绵城市等建设所需新产品。大力发展轻质高强、保温防火、与建筑同寿命、多功能一体化的装配式墙材、屋面及围护结构部品。引导砖瓦产品向高掺量(掺加废渣50%以上)、高孔洞率、高强度、多功能和自装饰等方向发展,重点发展结构功能一体化的轻质高强自保温砌块、复合保温砌块、清水墙砖、透水路面砖、烧结墙板等产品,防水防腐防火保温一体化的装配式板材、屋面等产品,以及综合性能好的烧结瓦和太阳能屋面瓦等。

(二)发展美丽乡村、传统建筑、园林园艺等建设所需新产品。统筹当地资源环境、建筑结构、文化风俗、市场需求等因素,发展高质量、低成本的砖瓦产品和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砖雕制品,打造“产业+文化”发展模式,既满足广大农村农民建房、城市园林园艺景观建设的需要,又能满足传统建筑保护性修旧如旧的需要,有力支撑传统建筑风格和文化的传承。

(三)淘汰落后产品和落后产能。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和《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依法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执行环保、节能等强制性标准规范,强化环保、节能、质量、安全等执法监管,利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督促达不到环保、能耗等标准的砖瓦企业加快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责令关停,淘汰整改达标无望的轮窑生产线,鼓励东中部地区率先淘汰轮窑生产线。

四、推进绿色生产,促进节能减排

(一)狠抓治污减排。开发并推广适用于砖瓦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治理成套技术和装备,鼓励采用低氮烧成技术,使用清洁燃料(洁净煤制气或天然气)。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原燃料堆场应加围墙和顶盖,严格控制并强化治理原料制备等工段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干燥焙烧等工段烟尘的无组织排放。安装在线污染物监控系统并与监管机构联网,主动披露污染物排放信息,确保排放达到GB29620《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所在地环境要求。

(二)推进节能降耗。支持利用适用技术装备进行节能改造,提升砖瓦窑炉热工效率,推广大断面隧道窑和自动焙烧技术。鼓励烧结砖瓦生产企业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建立能耗综合监测系统,开展窑炉热平衡测试,对主要能源消耗、重点耗能设备实施实时可视化管理。对现有生产烧结墙体材料的企业,要确保达到GB30526《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限定值,争取达到先进值。引导生产烧结屋面材料的企业比照该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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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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