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09 14:09
来源:环保部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提出验收是否合格的意见。若不合格,应明确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监测结果存在超标、环境保护设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实、发生重大变动未履行相关手续、建设过程中造成的重大污染未完全治理、验收监测报告存在重大质量缺陷、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整改要求未完全落实等,提出内容具体、要求明确、技术可行、操作性强的后续整改事项。
七、验收人员信息
给出验收人员名单,包括验收负责人和参加验收人员的姓名、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单位
×年×月×日
附录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需如实说明是否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是否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是否落实了防止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
需如实说明是否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是否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
说明建设项目竣工时间,验收工作启动时间,自主验收方式(自有能力或委托其他机构),自有能力进行验收的,需说明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等自行监测能力;委托其他机构的需说明受委托机构的名称、资质和能力,委托合同和责任约定的关键内容。说明验收监测报告完成时间、提出验收意见的方式和时间,验收意见的结论。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需如实说明是否建立了环保组织机构,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列表描述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及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等。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需如实说明是否制订了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备案及收否具有备案文件、预案中是否明确了区域应急联动方案,是否按照预案进行过演练等。
(3)环境监测计划
需如实说明企业是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是否按计划进行过监测,监测结果如何。
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
涉及到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需如实说明落实情况、责任主体并附相关具有支撑力的证明材料。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需如实描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要求、责任主体,如实说明采取的防护距离控制的具体措施、居民搬迁方案、过程及结果,并附相关具有支撑力的证明材料。
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如林地补偿、珍惜动植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情况等,均需如实说明落实情况。
3整改工作情况
整改工作情况需说明项目建设过程中、竣工后、验收监测期间、提出验收意见后等各环节采取的各项整改工作、具体整改内容、整改时间及整改效果等。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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