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11 14:02
来源:中共中央办公厅
2.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在萍乡市、吉安市、宜春市、抚州市、兴国县等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推进水、土地、林木等主要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相关统计制度,探索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科学反映自然资源规模和质量变化。2017年出台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指南,2018年出台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3.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萍乡市、吉安市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探索并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4.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2017年出台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将造成或可能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与未完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任务的责任一并列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类型。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分级制度,确定各类生态环境损害的分级调查权限,实现精准追责。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
5.加强生态文明考核与责任追究的统筹协调。建立由各级党委负责的生态文明考核追责统筹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境保护督察等考核评价体系的协调,统筹开展评价考核标准衔接、结果运用、责任追究工作,出台江西省统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评追责工作的若干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强化沟通协作,协调解决试验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江西省要建立试验区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明确推进机构和人员配备,细化任务分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提高地方政府和部门改革攻坚能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法治保障。江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江西省政府可以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推动试验区建设,试验区重大改革措施突破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要按程序报批,取得授权后施行。
(三)鼓励先行先试。支持试验区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验,发挥试点在改革中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营造想改革、谋改革、真改革、善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整合试点示范。整合资源集中开展试点试验,将已经部署开展的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吉安市等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婺源县等国家生态县等综合性生态文明示范区统一整合,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名称开展工作,遂川县等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于都县国家多规合一试点、景德镇市等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靖安县等国家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崇义县等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修水县等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南昌市等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等各类专项生态文明试点示范,统一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平台整体推进、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继续指导推动,对试验区试点示范工程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
(五)开展评估推广。江西省要及时总结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经验和成果,2018年起每年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加强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建立改革任务和制度建设进程的监测、评估、公示、奖惩机制,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对试行有效的重大改革举措和成功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到全国其他地区。对试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实践证明不成功、不可行的举措,要及时予以调整,提出相关建议。
(六)加强宣传引导。加大试验区建设的宣传力度,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深入解读和宣传生态文明各项制度的内涵和改革方向,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生动局面。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动贵州省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贵州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正确处理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把提出的行动计划扎扎实实落实到行动上,实现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李克强总理指出,从贵州实际出发,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山区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路子,在发展中升级,在升级中发展,实现产业崛起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共赢。贵州省是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既面临全国普遍存在的结构性生态环境问题,又面临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仍较突出、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等特殊问题;既面临加快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紧迫任务,又面临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城镇发展和农业生态空间布局亟待优化的严峻挑战,现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还不能适应转方式调结构优供给、推动绿色发展的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贵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有利于发挥贵州的生态环境优势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成果优势,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重大制度成果;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绿色经济,形成体现生态环境价值、增加生态产品绿色产品供给的制度体系;有利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绿色福祉,对于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具有重大意义。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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