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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0-18 10:00

来源:北京市环保局

(十一)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加密轨道交通线网。全面优化整合地面公交线路,重点推动建设由“环路+放射线+主干路”构成的地面公交快速通勤系统网络,加快构建地面公交快速通勤系统。 加快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的建设,开展自行车道、步行道环境整治,促进自行车、步行交通和公共交通无缝衔接,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全面提高绿色出行方式比例,2020年初步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三、污染防治保障措施

提升新车和在用车监管信息化水平、进京车辆监管水平、重型车和车用油品等实验室的检测能力,配合重型车第六阶段标准的实施升级相应实验设备,最终实现车、油、路的全面监管。

(一)提高流动源监管执法水平

完善流动污染源监管执法体系。加强新车目录申报审查和企业自查,完善目录车型网络申报、审核系统,推进与汽车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的数据对接以强化在用车监管,统一检测场前端检测设备软件程序,加速与公安交管部门数据共享。

加强油气回收系统监管,推进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改造工程并实施联网,通过网络实现油气回收系统实时监控数据上报。全市各区加强油品清净性监管。

提升机动车排放执法能力。增加流动源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对重点路口、进京口加大对外埠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加强进京路口机动车环保办证自动化水平和实时监控能力,将进京车辆信息并入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监管平台;按照标准对各区执法人员和检测场巡查人员配置相应执法设备。加强对车载诊断系统执法,并配置车载诊断系统执法检测仪器。加大建设环境监测交通站的力度,提高实际道路机动车排放对环境影响监测能力。

(二)拓展流动源排放检测能力

加强流动源排放检测能力建设,提升对排放控制关键部件的性能评价能力,以及车用油品质量、清净剂和油气排放检测能力,提升重型车、车用油品清净性监管能力。为满足第六阶段标准和监管需求,拓展流动源排放检测能力,完善实验室检测设备,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北京市机动车排放实验室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配合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实施及油品升级,增加第六阶段、后处理能力评价、轻型车耐久、油品清净性检测能力以及对油品质量与油气VOC排放的监管能力。加强新车排放抽查和在用符合性检测的综合性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满足本市机动车排放监管及京津冀地区机动车联合监管要求。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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