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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印发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半年内城市及县区二氧化硫小时浓度值不超过800μg/m3

时间:2017-10-19 09:38

来源:大同市政府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正式印发《大同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大同1-8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和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3月份的贡献率占很大部分。要求,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全市PM2.5和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和30%左右,不出现重污染天气,城市及各县区二氧化硫小时浓度值不超过800μg/m3,完成《大气十条》、《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指标。具体行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5.3万户的任务,主要集中在市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到2017年底,全市(含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4%以上。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2017年12月底前,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一律达到超低排放限值。全面推进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类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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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大同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0日

大同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有效解决秋冬季大气污染问题,确保今年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上年,依据《山西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充分认识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同政发[2013]89号)实施五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趋势明显。但从过往实践看,进入秋冬季,频繁的重污染天气过程会大幅抵消前期空气质量改善的成果,重视并在秋冬季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今年1-8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和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3月份的贡献率占很大部分。因此,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能否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关键。要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在落实好现有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有效降低秋冬季污染物排放强度,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为指引,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以环保倒逼转型,全面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主要目标: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全市PM2.5和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和30%左右,不出现重污染天气,城市及各县区二氧化硫小时浓度值不超过800μg/m3,完成《大气十条》、《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指标。基本思路:把控制燃煤污染、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巩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确保高架源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全民动员,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

1、全面完成清洁取暖任务。积极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和集中供热等清洁供暖工程。2017年10月底前完成5.3万户的任务,主要集中在市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积极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淘汰现有分散供热锅炉和小型供热机组,力争实现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99%以上。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设施建设,到2017年底,全市(含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4%以上。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鼓励利用余热、余压、地热能、太阳能、燃气等多种形式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推广应用工业余热供热、热泵供热等先进供热技术。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大同供电公司、国新能源集团。

2、加大散煤替代力度。积极引导建制镇、驻地村、中心村、旅游村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改用燃气或电取暖设施。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优先使用型煤、兰炭、洁净焦等洁净燃料进行替代,并保证质量;清洁能源和洁净燃料替代均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优质煤炭替代,并对居民使用的劣质散煤进行清理回收,禁止燃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试点小型燃煤锅炉(炉具)环保改造,逐渐淘汰传统直烧炉,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劣质炉具。开展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2017年采暖季前,各县区要落实民用散煤替代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加强煤质监督管理

(1)高标准建设高污染燃料管控区域。已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县区,应根据环保部2017年《高污染燃料目录》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于2017年10月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和面积,并向社会公告。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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