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0 09:48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黑龙江省供暖季(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日,《黑龙江省2017-2018年供暖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实施。
《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核心,以哈尔滨、大庆、绥化三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主攻方向,对燃煤、工业、机动车、秸秆焚烧和城市面源等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加强执法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方案》主要目标是,全省PM10年平均浓度66微克/立方米,PM2.5年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哈尔滨市PM10年平均浓度90微克/立方米,PM2.5年平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2017年至2018年供暖季,全省重污染天数不超过65天,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数不超过25天。
《方案》主要提出四项重点任务。一是燃煤污染治理,到2017年底,除保留必要的调峰、应急锅炉外,淘汰当前剩余的2018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哈尔滨市253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71台使用褐煤的锅炉加快改造进度,在保障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提高掺烧烟煤比例,最大限度减少褐煤使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继续在哈尔滨市推进清洁能源使用试点,逐步淘汰燃煤锅炉。以双鸭山、七台河、鸡西、鹤岗等主要产煤区为重点,对省内燃煤生产、加工企业燃煤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严格控制省内低质燃煤流入市场。二是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排查清理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作坊”三是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改造,采取完善备案等方式,完成省内500个加油站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四是大气污染面源治理。深入整治城市扬尘污染,清理整顿综合市场、大棚集市内原煤散烧,鼓励采取“清洁型煤+环保炉具”方式替代散煤取暖,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到2017年底,全省市(地)以上城市完成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哈尔滨市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控制方案,明确春节期间限放区域和允许燃放的时间,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17年10月至11月、2018年4月至5月,严查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内的焚烧行为,在不利气象条件和环境质量急剧恶化,可能发生长时间、高浓度重污染天气时,降低预案启动条件,提前预警并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减少污染物累积。
下一步,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将按照要求,全力做好供暖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严格执法监管。在哈尔滨、大庆、绥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开展强化督查。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以及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严肃惩治一批典型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空气质量显著恶化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实质进展的,约谈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监管不履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行动。
黑龙江省2017-2018年供暖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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