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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关于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函

时间:2017-11-28 10:33

来源:环保部

(六)大气面源污染治理

1.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2)道路扬尘污染控制。

(3)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

2.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其中包括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数量及安装比例。

3.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管理情况。

4.秸秆禁烧。

(七)机动车污染防治

1.城市交通管理。

2.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其中包括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数量,淘汰数量及完成比例。

3.新能源汽车推广。其中包括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及占公交、出租车辆比例。

4.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其中包括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建设、运营,及通过平台向环境保护部机动车中心数据报送情况。

5.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八)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1.新建建筑节能。

2.供热计量。

(九)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

1.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和环保税率确定。

2.地方各级财政、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投入情况。

3.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十)大气环境管理

1.实施细则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

2.部门协作机制建立。

3.重污染天气应对。

4.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5.环境信息公开。

6.源排放清单和源解析工作开展情况。

三、地方开展的特色工作

四、未完成任务情况说明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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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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