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30 09:11
来源:广东省环保厅
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等方式对被巡查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二)现场检查。
根据被巡查市重点任务、重点监管企业清单,抽查落实情况,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线索,递交当地环保部门做好调查取证、执法监测等工作。
(三)反馈意见。
巡查组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在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巡查意见,督促各地尽快整改到位。各地应建立问题清单,对问题要确保整改落实,逐一销号。巡查组每周将工作简报报省环境保护厅领导和大气处。
七、巡查资料清单(略)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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