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浙江省江山市政府关于印发江山市“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1-29 11:13

来源:江山市政府

2.建设项目环评承诺备案表

附件1

江山市改革区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

一、环评审批权限在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的项目

二、电镀、印染、化工、造纸、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项目

三、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危险废物收集和处置、餐厨垃圾处置、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

四、涉及新增国家控制类重金属(汞、铅、镉、铬、砷)污染物排放项目

五、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

六、核与辐射项目

七、其他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建设项目

12

编辑:刘影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